56.我们支持联合国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方面发挥中心作用,以确保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稳定、有序、可获得、公平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我们强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原则至关重要,特别是国家主权、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我们强调应加强国际合作,打击滥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恐怖主义和犯罪活动,重申德班宣言、福塔莱萨宣言、乌法宣言和果阿宣言为此提出的建议。正如乌法宣言提及,应在联合国主导下制定国际法律文书以打击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犯罪行为。我们满意地注意到金砖国家关于信息通信技术使用安全性专家工作组取得的进展。我们决定根据《金砖国家确保信息通信技术安全使用务实合作路线图》或者任何其他达成共识的机制推进合作,注意到俄罗斯关于金砖国家达成确保信息通信技术安全使用的政府间合作协议的倡议。
57.我们相信所有国家应平等参与互联网及其治理的演进和运行,并考虑相关利益攸关方根据其各自作用和职责参与其中的必需性。互联网核心资源的管控架构需更具代表性和包容性。我们满意地注意到金砖国家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工作组取得进展,认识到加强该领域合作的必要性。为此,金砖国家将继续通过现有机制共同努力,在国际社会平等参与互联网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安全、开放、和平、合作使用信息通信技术。
58.我们重申外空应由各国根据国际法并在平等基础上,自由地进行和平开发和利用。我们重申外空不应出现任何武器或使用武力,强调缔结一项或多项旨在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国际协定是联合国裁军谈判会议的一项优先任务,并支持以中国和俄罗斯提交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更新草案为基础,开始实质性工作。我们也注意到关于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政治义务的国际倡议。
59.我们优先考虑确保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以及为子孙后代保护外空的方式方法。我们注意到这是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当前重要目标。为此,我们欢迎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科技小组委员会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工作组决定到2018年就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整套指南结束磋商并达成共识,以纪念首届联合国探索及和平利用外空大会召开50周年。
五、加强人文交流合作
60.我们强调人文交流合作对促进发展并增进金砖国家人民相互了解、友谊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同意深化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媒体机构、地方政府等领域合作,打造金砖国家合作的第三支柱,巩固金砖国家伙伴关系的民意基础。
61.我们珍视文化多样性是金砖合作的宝贵财富,强调文化和文化多样性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作用,鼓励金砖国家加强文明交流互鉴,在多元共享基础上培育共同价值理念。我们欢迎金砖国家制定一份推进文化务实合作行动计划的有关构想,欢迎成立金砖国家图书馆联盟、博物馆联盟、美术馆联盟和青少年儿童戏剧联盟。我们期待2017年9月中旬在厦门举行的金砖国家文化节取得圆满成功,将继续为建立金砖国家文化理事会开展工作,为金砖国家加强文化合作提供必要平台。
62.我们强调教育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金砖国家伙伴关系的重要意义,赞赏金砖国家教育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我们支持金砖国家大学联盟和金砖国家网络大学开展教育和研究合作,欢迎推动教育智库合作的有关努力,以及包括组织青少年夏令营、提供更多奖学金机会等方式的青年交流。我们同意就实现教育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分享经验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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