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德治,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这也一直是桐乡探索“三治融合”的理论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一句话,再次激发了桐乡干部的干劲——“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截至2017年底,“三治融合”试点的高桥街道已实现矛盾纠纷零上访、行政诉讼零发生,并基本解决信访积案。
社会组织汇聚民智
今年8月,高桥街道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将满“周岁”。它的成立,意味着街道为孵化、服务、管理辖区内的各类社会组织,搭建起了规范统一的平台。
“目前,在现有的已备案村级社会组织中,能承接政府服务的社会组织十分匮乏,亟需政府动脑筋孵化和培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功能。”徐晓叶说。
成立近4年的桐乡市社会组织孵化园,一直鼓励行业类、高新科技类、公益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目前,全市已登记社会组织386个、备案2084个。
村(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在清牌子、减评比、去台账等一系列“减负”行动后,也为参与自治事务匀出了更多时间。
变化带来的是当地逐渐成型的“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的基层治理新秩序,群众不再是政策的被动执行者,而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政府应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解决社会问题增力。”在桐乡市委书记盛勇军看来,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党委、政府应负责“搭台”,但归根结底群众才是主角。
今年4月,高桥街道众善村成立了出租房房东协会,原本“卡壳”的出租房消防整治工作,一周内“啃”下了工作总量的20%;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深化“三治融合”“桐乡经验”的一系列文件,已下发到所有乡镇、街道,今年年底前,全市各村(社区)将实现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和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的全覆盖。
来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