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用好“四种形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树立系统思维,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创新体制机制,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激发监督活力……伴随着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过勇认为,要格外重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以党内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不断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