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在“只跑一次”改革中,吉林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日前下发的通告显示,在省级行政权力层面共取消1113项、下放75项、保留2768项,取消下放比例达30%。
据了解,吉林省级简政放权措施涉及财政、环保、住建、国土、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涉及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多种业务类别,减轻办事人负担。如吉林省财政厅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换证登记、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变更和终止确认、罚款代收机构确定等行政确认业务,吉林省环保厅将超标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水污染排放等省级行政处罚项目取消,改由市县属地管理。
权力下放方面,原来需要吉林省文化厅审批的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核发、文物商店设立等项目,均已下放到各市(州) 文物行政部门。涉及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涉及吉林省人社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项目,也都下放至市(州)层面。
目前,吉林省政府已面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决定保留的省级行政权力详细清单。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