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1月21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本月初,当国民党云林县长候选人张丽善宣布辞去“立委”时,本栏就提问,是否将引会带连锁反应,导致其他十名蓝绿“立委”的县市长参选人,包括国民党的桃园市长参选人陈学圣、台中市长参选人卢秀燕、彰化县长参选人王惠美、金门县长参选人杨镇浯、花莲县长参选人徐榛蔚;民进党的有台北市长参选人姚文智、台南市长参选人黄伟哲、高雄市长参选人陈其迈、宜兰县长参选人陈欧珀、台东县长参选人刘棹豪,也纷纷跟进?另外,参选新竹县长的林为洲,也是“立委”,但他已经为参选新竹县长而宣布脱离国民党,因而是以无党籍身份参选新竹县长,虽然也同样遇到是否辞去“立委”参选的问题,但却没有上述党籍“立委”那样受到强烈的关注。
其后,先后有姚文智、陈其迈宣布辞去“立委”,昨日最新的,是卢秀燕宣布辞去“立委”。
按照台湾地区的“宪法”规定,“立委”不得担任官吏。因此,“立委”参选并当选了县市长,就固然是要辞去“立委”;但“立委”参选县市长,并不等于一定将会当选。倘是落选,就将会变成“两头落空”。因此,相关法律并未强制规定民代不得带职参选公职。因此,县市长候选人宣布辞去“立委”之职,都是宣示“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选战策略,亦即是打“悲情牌”、“告急牌”策略的一种,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上提升支持者的投票率,吸引尚未作出支持对象的游离票。
文章说,值得注意的是,张丽善、陈其迈都是“不分区立委”,其请辞后可由同党提名的“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名单中的“落选头”党内同志顺位替补,不会减少战力。实际上,两人辞职后,当即分别由同党同志林奕华、陈静敏二人递补“立委”遗缺,对党团的战斗力不会构成任何影响。
而姚文智、卢秀燕是“区域立委”,按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倘“区域“立委”出现缺位,其余下任期不足一年不予补选;倘其余下任期只要超过一年,就必须从发生出缺事实的三个月内要完成补选。本届“立委”的任期是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就职,四年任期可做到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这次选举的投票日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当选就职日期为十二月二十五日,以此日期推算,现任“区域“立委”在选举投票日之前请辞或是当选,其余下“立委”任期都超过一年,因而选委会就必须从“立委”出缺理由发生那一刻起,在三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换言之,若现任“区域“立委”选前请辞或当选县市长,依规定都要进行补选。
因此,姚文智、卢秀燕的辞职,或是倘有现任“区域“立委”当选并出任县市长,都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立委”补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