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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严惩失职保荐人 才可护金融中心
http://www.CRNTT.com   2019-03-15 09:53:55


  中评社香港3月15日电/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向涉及“新股爆煲”事件的四家上市保荐人,施以历来最重的处分,罚款合共接近八亿元,其中一家更被钉牌一年不得接生意。星岛日报今天社论说,保荐人收取可观费用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公司提供资料准确,若疏忽职守等如方便公司误导投资者,有可能令投资者血本无归。证监对渎职者的处罚须高于其收入,有需要时交予其他执法机构进行刑事调查,才可确保投资者得到合理保障,维持本港金融中心的声誉。

  昨日被宣告处分的保荐人,不乏在国际金融界响当当的名字,包括瑞士银行、美林、摩根士丹利和渣打。其中瑞银涉及三家上市公司新股,在重罚三亿七千五百万元之外,还遭证监谴责,勒令钉牌一年不得接生意。

  新股爆煲令股民损失惨重

  今次处分令几家保荐人损失惨重,可是,因其所保荐上市的公司爆煲而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更大。以获得瑞银、美林和大摩联席保荐的天合化工集团为例,二○一四年六月上市集资六十三亿元,三个月后,即有沽空机构“匿名分析”凭自己的独立调查,发表长达六十七页的沽空报告,目标价是“零”。公司股票翌年三月即暂停买卖,到一七年遭证监勒令停牌至今。

  同样是做尽职调查,沽空机构查到的问题,保荐人却查不到,或者轻轻放过。例如保荐人愿意接受公司安排,去公司面见其所称的最大客户,而不是独立去客户公司查询,“客户代表”在答覆保荐人问题后即匆匆离去,连卡片都不留下,保荐人无从核实身分,只听公司片面之词,其中美林后来更接到潜在投资者“报料”,指致电客户公司总部找寻该代表,而获覆没有这个人;连普通人都会因此生疑,而保荐人身为收取可观费用去作审核的专业机构,竟没有好好跟进,反而支持公司上市,失去为投资者把关的基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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