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不畏网军再逆时中 柯妻陈佩琪为小明请命
http://www.CRNTT.com   2020-06-04 10:27:55


   
  的确, 在防疫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可以处理的量, 就一般医学认知,过去的 SARS和现在的新冠肺炎, 小孩的病例都很少, 重症者更微乎其微 (有人解释说是因为小孩常得冠状病毒感染, 体内有较高浓度的病毒抗体,交叉保护的效果下较不易得病)。

  爸爸“大明”是台湾人,当然有我们“国籍”, 妈妈是陆配,来台多年已有身分证,“小明”出生时父母帮他选择了中国籍(中国不被允许双重国籍), 所以小明没有台湾籍 ,但小明长期以依亲方式住在台湾, 也在台湾设籍, 在台湾念书,设籍够久了,也拥有我们的健保卡,就像许多东南亚人长期在台念书一样,没国籍、 有户籍 、有健保。

  当初派包机飞武汉接人时, 父母都符合上机资格, 只有“小明”不行, “小明”极度渴望早日回台继续学业, 有些生病的“小小明”也期待早点拿到救命药,但是倘若父母都回台湾了,谁来照顾小明和小小明呢?(以上是就我从陆委会举的例子来说明, 希望我的认知无误。)

  一场疫情来袭,指挥官说:“(小明)自己选择的国籍, 现在自己(小孩的父母)就要承担”,那时刚在选举大胜的氛围下, 这是多么煽动人心的口号啊,甚至少数极端的人说当初就别去大陆经商或娶陆配啊,现在就不会有这些烦恼了!

  的确,自己选择的国籍,自己承担,合乎逻辑,但…

  儿童福利法规定:

  “ 父母、养父母或监护人对其儿童应负保育之责任。”

  “各级政府及公私立儿童福利机构处理儿童相关事务时,应以儿童之最佳利益为优先考虑。有关儿童之保护与救助应优先受理。”

  “各级政府及有关公私立机构、团体应协助儿童之父母、养父母或监护人,维护儿童身心健康及促进正常发展,并以儿童利益为优先考虑。”

  “儿童之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政府应予适当之协助与保护。”

  我是儿科医生, 就是以儿科医师的良知良心,为小孩的“受教权”和“医疗权”提出一点建议,请别再冠人卖台舔中的大帽子了,台湾需要建立理性沟通的管道和能自由表达意见的平台。

  ‘印象中萝丝本已搭上救生艇了, 但放不下杰克, 于是偷偷爬上已经快沉的铁达尼上, 想和杰克一起逃难共生死。 

  不论行驶在风平浪静的海上或身处撞到冰山快沉的船上,“佩琪和文哲永远在一起”,也谢谢议员对我们婚姻的祝福。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