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质量是立法的生命线。浙江省不断健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公众参与、专家参与等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制度,目前有100余名代表直接深度参与相关法规立法工作。浙江省法制办针对每件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评估,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项目,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还有针对性地选择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听证。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去年,浙江省将“经省政府同意”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共审查省级部门和设区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971件,纠正68件;围绕服务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及“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专项清理,全省共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相符的法规57件、规章79件、规范性文件5747件。2013年以来,浙江省先后修改法规75件,废止法规11件,有力推进简政放权,提升了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