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
克服消极腐败危险,必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背水一战,没有退路,只能向前进攻,决不能停顿松懈。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克服消极腐败危险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大部署,在整体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同时,重点解决党内出现的新问题。为此,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各环节,建立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长效机制。
健全体制机制,更加有效整治“四风”。制度不健全、不具体,监督难、执行难是导致“四风”问题出现反覆的重要因素。必须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监督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织密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四风”问题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着力推进“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严肃的党内生活锤炼党性,提升党员干部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从小事抓起,加大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力度,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强化制度支撑,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变,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工作依然艰巨繁重。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监察法,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推动国家反腐败立法切实发挥制度功效。要以“四种形态”为抓手,以制度建设推进监督执纪工作,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四种形态”落实,做到抓早抓小。继续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案件,严厉惩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治理消极腐败,关键在于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习近平同志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我们要坚持党规国法并用,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厘清各种权力的边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使决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党委和政府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做到权责清晰,从根本上减少腐败机会,降低腐败风险。严格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