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党支部长期以来一直是政治生活的一大特色,被称为党的基层堡垒。党章规定,所有基层组织——涵盖企业、农村、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和军队——如果有3名以上党员,都应成立党支部。
报道称,随着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快速发展,中共领导人希望努力将党的影响力扩大到“新领域”。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和外国公司成立党支部并召开党的会议。
从10月28日起施行的新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报道称,创新之一是在生产或销售某一类产品的专业市场成立党支部,在商业街区、商务楼宇以及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可以成立党支部。
一些地方早已开始实践这些做法。截至2016年,上海市已在商务楼宇成立了3200个党组织,覆盖党员约5万人。
报道称,新条例还要求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与其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此外,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报道称,工作地或居住地经常变化的党员也不能被忽视。新条例要求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来解决这个问题。
中央党校教授蔡志强说:“条例旨在帮助党员在工作地或住所发生变化时随时找到组织。”
条例还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
根据官方数据,截至2016年底,中国70%的外商投资企业和68%的非公企业成立了党支部。
(来源:参考消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