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企业更充分的权力和公平创新机会
文章认为,要建立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赋予市场主体即企业在四个方面更加充分的权力,即自由配置要素的权力、自由交换商品的权力、自主经营的权力和自由分配收益的权力,这四项自由权力的保障是我们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内容。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充分地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就要从法规上建立政府的“权力清单”,限制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干预微观主体的行为,同时,还要从法规上建立政府的“责任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快捷化、便利化、高效化的公共服务。
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创新,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推进产业高端化。第一,从政策方面支持鼓励所有企业创新,赋予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创新的机会,给予所有企业创新政策支持。在投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上市融资,简化上市审核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在税费政策方面,对于产业链和供应链“卡脖子”技术研发创新投入,实行加计加倍扣除所得税政策,并建议将“科技研发型企业”的1.75倍研发投入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提高到2倍,同时将覆盖面扩大到所有企业。科技研发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也可实行等额增值税抵扣政策。
第二,对重要产业基础领域和产业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产业链协同创新方面给予特殊支持政策,例如对处在上述产业基础部位运营的企业提供低息和低税政策,并效仿海南对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较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攻关课题费用的支配和资助项目的选择等也做出创新性的尝试。此外,我们还应该针对处在产业链链主地位的龙头企业制定特殊政策,鼓励它们做强做优,提高对产业的掌控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三,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能支撑中国产业转型的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在市场中显示度不高,但处于产业链的关键部位,具有无人能及的技术,产品质量做到极致,不让第三者插足(贴近客户,产品和服务难以被超越、模仿),不打价格战,在细分行业始终是领先者。据统计,2019年全球有2734家隐形冠军企业,德国1307家、美国366家、日本220家、中国仅有68家。今后,政府应该在发展隐形冠军企业方面予以强力支持。积极开展隐形冠军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出台培育办法,在税收、融资、人才、进出口、产品推广应用、实验室和综合服务平台创建、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制定详细扶持政策,在重要产业领域选择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性好的企业,支持他们在重点领域、基础部位、关键环节发展成为市场细分行业的“专精特新”引领者,并在制定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方面发展成为参与或主导者。
中国正处于从中高速发展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当前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为10410美元,世界银行高收入国家门槛值去年是12536美元,我们与之差距是17%。国际经验表明,距离高收入门槛20%以内属于高风险区,社会矛盾和经济矛盾易集中爆发。因此,我们要完成经济结构转型,核心是推动需求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而结构转型升级必须依靠市场主体去完成。因此,保市场主体就是要保证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有充分的市场活力、足够的经济动能支撑,这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战略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