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 中 小】
【打 印】
|
【 第1页 第2页 】
|
|
3.89万平方公里!浙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
|
http://www.CRNTT.com
2018-08-07 10:32:41
|
|
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不力的,要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
下一步,浙江省将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研究制定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确保生态红线“划得清、管得严、守得住”和红线划定精确化管理走在前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