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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as Yotaka。(中评社 杨腾凯摄) |
中评社台北2月21日电(记者 杨腾凯)“行政院”21日正式通过同性可建立婚姻关系专法“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将函送“立法院”审议。反同婚团体认为,依照公投结果,婚姻应该是一男一女的结合,痛批这次专法是投机取巧,未落实公投结果。“法务部长”蔡清祥坚称,这次立法有符合公投结果,任何团体都能表达不同的意见,我们都予以尊重。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也告诉中评社,公投主文写说,“是否同意“民法婚姻”应限定一男一女的结合”,但这次行政机关是立专法,并未涉及民法制度的修改,所以与公投结果并没有冲突。
由于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748号“释宪”案中,要求保障同性的婚姻自由,否则将会违宪,行政机关必须于2年内修法实施,若超过2年未修法,同性婚姻将可直接适用现行民法。
去年底反同团体发动“爱家三公投”,分别为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最后公投结果,上述3案均获得通过。
“行政院”21日举行院会,会中通过规范同性可建立婚姻关系的专法“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将函送“立法院”审议。此法草案规范,相同性别的两人可向户政机关登记建立同性婚姻关系,草案也将实行日期订为大法官“释宪”后应修法的2年期限,也就是今年5月24日。
“行政院”也在院会结束后举行记者会,回答媒体提问,出席成员包括“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法务部”部长蔡清祥、“经济部次长”曾文生、“农委会”主任秘书张致盛。
记者会中媒体提问,如果今年5月24日“立法院”没有完成立法怎么办?
蔡清祥回答,如果这个法律没有在5月24日立法通过,是不是会产生争议,我们实在不愿意期待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希望这次提出来的特别法、专法,能够顺利在“立法院”审议通过。
媒体问,名称会不会位阶过低?蔡清祥表示,名称尽量采取中性用语,但是有前例可循的,例如《两公约施行法》,也适用施行法来订定,名称上是没问题的。
记者会结束后,中评社向蔡清祥追问,反同团体提出的“爱家三公投”去年底均投票过关,要求以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婚姻,此次立法是否符合公投结果?
蔡清祥回答,这次立法有符合公投第10案和第12案的结果,用其他形式就是专法的形式,行政机关是按照大法官会议解释的意旨来订定,大法官会议要求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保护,我们站在这个立场来订定这样的专法,任何团体都能表达不同的意见,我们都予以尊重。
中评社追问,由于此次专法仍以“婚姻关系”称呼同性婚姻,反同团体争执婚姻这两个字,要求称同性伴侣,所以大法官解释应保障同性婚姻自由的位阶,是否高于公投结果?
蔡清祥表示,大法官会议解释等同“宪法”,就是这样子而已。
其余媒体也问到,如果大陆民众想透过这个方式来结婚,是否适用?蔡清祥回答,还有很多问题都可以来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