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五星红旗”除了是涉及“违宪”的政治问题之外,还在实务上存在着不可行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倘“公投案”获得通过,台湾当局就必须根据其内容进行立法,禁止悬挂五星红旗。倘此,在台湾地区举办的任何国际性或区域性、综合性或单项性的体育比赛,大会的所有文件都不得标示五星红旗;大会的开闭式的入场式,以及颁奖礼的升旗仪式,都不得使用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当然不会接受这个屈辱的规定,必然会拒绝参赛。如果没有“金牌大户”中国队的参加,该运动会必将失色,没有任何意义。正因为如此,台北市和高雄市筹备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运动会时,就因担心中国队抵制而导致运动会失去光彩,而专程到北京输诚,就连民进党“新潮流系大姐大”陈菊也不敢怠慢。
更严重的是,在奥运会等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运动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以五星红旗为队旗,中华台北队以五环梅花旗为队旗,这是国际奥委会及亚洲奥委会等国际性及区域性体育组织规定的。倘在台湾地区举办的区域性运动会,执行台湾当局的法律规定,禁止五星红旗,就将必然被这些区域性体育组织视为违反其规定,取消其主办资格。那么,蔡政府连仅有的“参与国际活动”的机会,也将会被剥夺而流失。
刘曜华在与民进党中央党部高层联络,要求对该“公投案”提供协助,动员党工们参与连署,但遭到部分党工抵制的信息曝光时,社会舆论曾一片哗然,而民进党中央只得连忙解释,这是应“友人”的要求而作,并非是民进党中央的项目。如果作为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手下的陈英钤,践踏蔡英文“维持现状”的政策取向,就将会“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吃不了兜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