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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中评社 张爽摄) |
中评社厦门10月14日电(记者 张爽)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共和国时任政府单方面就中菲在南海的有关争议提起仲裁。2013年6月,菲方不顾中方强烈反对,成立了由5名人员组成的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并否定了“九段线”, 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
在两岸钓鱼岛岛礁法律地位研讨会上,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刘梦熊问,与会专家提出了这么多针对南海仲裁案的强有力的法理依据、历史依据,这些观点为什么不在海牙国际法庭仲裁庭讲?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回答说,刘委员提出的问题很多人提出来过,他个人认为中国不应该参加南海仲裁案,联合国在公约设计中,设计了四种争端解决机制,其中包括仲裁,还有一条条文规定,如果涉及到领域主权争端、历史性权利、军事冲突、海洋划界四种争端,任何一个契约国可以书面声明不接受强制管辖。因为这四种争端是高度政治敏感的案件,得不到好的解决,比如阿根廷和智利也曾经有边界纠纷,由英国女王仲裁,本来是争端,后来就直接开火了。所有高度政治敏感的案件,司法程序是不能解决的,越解决越乱。
傅崐成说,除了中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意大利、泰国韩国等国家都书面声明都不接受强制管辖,美国也不接受。“世界上有二三十个国家都不接受,我们有权利不接受。”
“第二,仲裁案一出来,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的规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庭庭长指定谁去做首席仲裁员,当时为什么菲律宾赶快提出这个案子?因为当时海洋法庭有权组织仲裁庭的人是安倍的亲信。”傅崐成说,仲裁庭有四个欧洲的白人,庭长是斯里兰卡的法官,他太太是菲律宾人,四个仲裁员一半是菲律宾指定的。
傅崐成表示,看看国际法庭的判决就发现,很多就是和稀泥。仲裁庭是介乎调节和裁判中间的程序,仲裁员的薪水是当事国要出钱的,中国不加入,就可以不出钱。结果就是菲律宾胜诉之后,美国国务卿访问马尼拉,菲律宾向他要两千多万美元,一部分就是支付仲裁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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