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3日电/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近期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医门诊范围内,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围绕“患者减轻负担、医保可以承受、中医发挥优势”的目标,通知公布了按病种付费的常见病种,并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处方、单帖医保支付参考标准和建议帖数。
浙江日报报道,首批遴选出的常见病种有9种,包括手足口病、上呼吸道感染(分为风寒和风热)、咳嗽、痛经、子宫复旧不全、消化不良、便秘、慢性咽炎等。据了解,这些都是根据简便验廉、辨证施治、基层适用的原则,经专家充分论证后遴选出的病种。
今后,基层中医门诊将结合此次公布的建议处方,对常见病辨证论治,确保病证相符、合理用药,基本医保将按病种为参保人支付医药费。各地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将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建议处方范围内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基层中医门诊使用传统中药饮片治疗上述常见病的,医保支付将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