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说,陈水扁白白地丢失一次可以在全岛电视观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当然是心有不甘,因而假借《勇哥物语》,发泄不满情绪。而蔡政府可能也自知有亏,不敢反驳。实际上,以陈水扁“卸任总统”的身份,而且还曾经是执政党的同党同志,蔡英文没有理由予以拒绝。这从发给陈水扁的邀请函的编号为第六号的排序看,陈水扁还应是最重要的嘉宾,在第一排与蔡英文、苏嘉全、陈建仁、赖清德、马英九等人比邻而坐。
然而,筹委会劝阻陈水扁不要出席“双十庆典”,这是有法可据的。实际上,《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规定,卸任“总统”犯内乱、外患、贪污罪,一审判有罪就停止礼遇,包括“参加国家大典”的礼遇。这就反过来显示,筹委会向陈水扁发出邀请函,这是抵触《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的规定的。而此前马英九时期的筹委会,没有向陈水扁发出邀请函,反而是正确的做法,是依法施政的表现。在此情况下,蔡政府不敢反驳陈水扁,起码是怯懦的表现。
而且,按照《监狱行刑法》的规定,只有现罹疾病,在监内不能为适当之医治,衰老或残废不能自理生活,及怀胎五月以上或分娩后未满二月的受刑人,才能申请保外就医。而《监狱行刑法施行细则》更进一步规定,被保人病愈或保外就医期间届满时,将其送回监狱。因此,当年陈水扁获批准保外就医时,台中监狱就根据有关保外就医的法律规定,明定陈水扁“不能从事与医疗无关活动、不能接受媒体采访、不能参加政党公开活动”。因此,当陈水扁出席凯达格兰基金会感恩餐会,除了和大家吃饭叙旧之外,并录影致词呛“政府让我讲话就会倒吗?”时,台中监狱就提出四项检讨改进,要求陈水扁改进,再次强调“不上台”、“不演讲”、“不谈及政治”、“不接受媒体采访”的“四不”原则,及采取“家人活动从宽、其他活动从严”的权宜发生以避免争议,并由专业人士协助审查陈水扁日后参加活动的申请及展延。在此情况下,筹委会向陈水扁发出出席“双十庆典”的邀请函,显然也是抵触《监狱行刑法》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
但已经为蔡英文拒绝为其发出“特赦令”而满腹牢骚的陈水扁,可能更会此而埋怨,为何当初会重用蔡英文?实际上,陈水扁二零零零年当选时,李登辉向他作出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建议。一方面,他建议陈水扁在其就职演讲中,加上“没有废除国统会和《国统纲领》的问题”一句;另一方面,却又向陈水扁推荐蔡英文出任“陆委会主委”,而蔡英文正是“特殊两国论”的研拟者,“特殊两国论”是抵触《国统纲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