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12日电/国歌条例草案昨日刊宪,1月23日在立法会首读,正式展开本地立法。政府表示将会全力配合审议,争取草案早日通过。条例草案列明,国歌要纳入香港中小学教育。有教育界人士表示,学校的音乐科课本已印有国歌的乐谱、歌词,很多小童在升读小学前已懂得唱国歌,不担心对学校课程造成影响。有年轻人表示,学习国歌是国民责任,亦有助全面认识国家,希望个别人士不要制造矛盾。\大公报记者 庄恭诚 冯瀚林
国歌条例草案昨日正式刊宪,政府将以本地立法形式,落实于前年“十一”国庆日在内地开始实施、并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国家国歌法。根据基本法第18条,特区政府有责任在本地实施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
本月23日在立会首读
政府表示,以本地立法形式落实国歌法,考虑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及实际情况,同时会充分反映国歌法的立法目的和原意,除了指明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以维护国歌的尊严,亦通过指引性条文使市民尊重国歌,并且就一些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的行为订立刑罚。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昨日确认,国歌条例草案将于1月23日在立法会大会首读及动议二读。政府表示,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争取早日通过条例草案。
杨润雄:学生犯规未必处罚
政府曾于去年3月就立法的建议框架谘询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并在去年4、5月派代表分别出席两场委员会特别会议,听取市民和团体的意见,政府另与不同政党、教育界及演艺文化界等团体代表,以及法律界代表和学者等沟通讨论。
国歌条例草案第9条列明,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使学生学习歌唱国歌,教育学生国歌的历史、精神及奏唱国歌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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