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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转会”东厂说惹议“监院”通过弹劾张天钦
http://www.CRNTT.com   2019-10-01 16:32:34


“监察院”通过弹劾前“促转会”副主委张天钦,左起“监察委员”高凤仙、瓦历斯.贝林、杨美铃召开记者会说明。(中评社 洪德谕摄)
  中评社台北10月1日电(记者 洪德谕)“监察院”今天召开弹劾案审查会,以12比0的票数,全数同意通过弹劾前“促转会副主委”张天钦,将张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监察院”在新闻稿中提到,中评网于去年8月23日报道“中评关注:促转会推除垢法 剑指侯友宜?”。该篇评论当时也受到其他媒体的重视,提到“中评都是高手,当然知道你在干嘛”。

  张天钦去年遭爆料为民进党选战打手,请辞获准。国民党、新党曾先后到“监察院”举发,要求“监委”主动调查,并尽速纠弹张天钦等相关人员。“监察院”司法及狱政委员会随后轮派由“监察委员”高凤仙、杨美铃展开调查。

  “监察院”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促转会”前副主委张天钦等6人,疑于去年8月24日内部会议中研议操作特定议题,意图影响新北市市长参选人侯友宜选情,违反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一案,“监察院”于今日审查全数通过并公布“监察委员”高凤仙、杨美铃提案弹劾张天钦,全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

  “监察院”新闻稿全文如下:

  “据诉,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下称“促转会”)前副主委张天钦、前主任秘书许君如、前研究员萧吉男及曾建元、前副研究员张世岳及吴佩蓉等6人,疑于107年8月24日内部会议中研议操作特定议题,意图影响新北市市长参选人侯友宜选情,违反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一案,“监察院”于今(1)日审查全数通过并公布“监察委员”高凤仙、杨美铃提案弹劾张天钦,全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

  “监察委员”高凤仙、杨美铃表示,被弹劾人张天钦所涉违失情形如下:

  一、被弹劾人张天钦明知促进转型正义条例虽规定“促转会”应规划人事清查处置,但未规定该会要订人事清查法(除垢法),该会内部并未讨论是否立法,竟于107年8月22日、23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促转会”正在讨论人事清查法案,先以6到8个月时间进行委外研究,最快明年中提出法案,对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加害者如检察官、法官或警总等人员进行身分清查与厘清责任等讯息,经宝岛联播网、自由时报、联合报、中央社等媒体于22日或23日报道,中评网于23日报道“中评关注:促转会推除垢法 剑指侯友宜?”后,被弹劾人于同月24日邀集前主任秘书许君如等5人开会时表示:联合报2次打电话向其确认后,隔天就是头版新闻,中央社是其故意放消息,及写英文字suspected position(可疑的位子)、protected position(被保护的位子)给该社,中评网报道“促转会”剑指侯友宜”是因为其写的英文字,重点不在法官检察官,而是被保护的位子,跟你有担任过可疑的位子,中评都是高手,当然就知道你在干嘛等语。被弹劾人以“促转会”副主委”及发言人身分,对媒体释放“促转会”将制定除垢法之不实讯息,让人误以为“促转会”正规划研拟除垢法,又引导媒体报道除垢法系剑指当时为新北市长候选人之侯友宜,核有明确违失。

  二、被弹劾人于107年8月24日邀集前主任秘书许君如、前研究员萧吉男及曾建元、前副研究员张世岳及吴佩蓉6人开非正式会议,讨论如何继续炒作除垢法及侯友宜相关新闻。被弹劾人于会中表示:侯友宜说郑南榕案件他是去救援、问心无愧,是转型正义最恶劣的例子,如果没有炒作很可惜,不直接讲,间接影射的话最可怕、杀伤力最强。我不接受黄主委定调走南非的和解不走德国的究责,绝对会把他翻案。不管是侯友宜涉及的,我们就提前引爆,我绝对是戴着钢盔上了。我们准备例子,民进党“立委”每人喂威权题,让议会变成一个promotional的,“促转会”、内政委员、“中选会”都会烧的。我们本来是南厂,现在变西厂,后来升格变东厂,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的8个民进党委员是我们的侧翼等语。许君如表示:有投票权就那8个人,我们的开议期间要有委员要当侧翼,他们是最有力的侧翼等语。张世岳表示:现在还有选举考量,所以用字一定更辛辣等语。萧吉男表示:投侯友宜一票就等于投污垢一票,讲侯友宜,引蛇出洞,现在是引垢出洞。除垢一定要有拖把,搞不好有人送你好神拖,我给你一个点子,包括侯友宜是不是污垢,你要作秀就送拖把给我,我知道下礼拜他们要登记(市长、议员及里长登记参选),各地方选委会就有人想要用这个东西来做个点。我们现在正义是一只脚奠基在东厂,本来是西厂跟南厂,现在变东厂等语。被弹劾人身为“促转会”副主委”,为推动除垢法,竟意图以新北市市长候选人侯友宜为转型正义最恶劣的例子,是除垢法的污垢,要萧吉男等人准备相关案例,用间接影射手法,对民进党“立委”喂威权题,以民进党委员为侧翼,让除垢法及侯友宜等相关议题在“促转会”、“立法院”、“中选会”中燃烧,并谑称“促转会”由西厂升格变为东厂,不仅违反“促转会”委员应超出党派以外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于任职期间不得参加政党活动之规定,而且重创“促转会”之声誉,让“促转会”能否推动转型正义遭受严重质疑,核有重大违失。“促转会”及“行政院”之调查报告亦为相同之认定,均认被弹劾人严重损害“促转会”的公信力,不利转型正义之推动,极为不当。

  “监察委员”高凤仙、杨美铃指出,被弹劾人所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条、促转条例第12条第2项(“促转会”委员应超出党派以外,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于任职期间不得参加政党活动)及行政中立法第3条(公务人员应严守行政中立,依据法令执行职务,忠实推行政府政策,服务人民)等规定,构成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所定应受惩戒事由,依法提案弹劾,移请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依法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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