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
http://www.CRNTT.com   2020-03-30 09:26:57


 
  政策红利释放。为攻克脱贫攻坚的最后堡垒,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强化政策供给和要素投入。一方面,资金投入力度不减。28个省(区、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已于2019年11月提前下达,继续重点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强调,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分配测算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另一方面,保证扶贫力量稳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力度,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对2019年底全国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以及贫困人口超过1000人和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共1113个贫困村进行挂牌督战,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些政策红利的释放,有利于增强脱贫信心,提供脱贫保障,加快脱贫步伐。

  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尽锐出战、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胜利。

  加强科学研判和动态管理。贫困地区要依法依规,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对风险等级作出科学动态研判。利用建档立卡进行大数据分析,把解决剩余贫困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强产业就业扶贫、强化搬迁贫困群众后续帮扶、做好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作为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监测排查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及时掌握疫情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影响情况,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做好相应预案,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及时帮扶,严防疫情影响稳定脱贫。

  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建立到户到人的就业台账和贫困劳动力滞留应对机制,加强劳务服务。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要结合脱贫攻坚和当地建设实际,利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同时,把依靠产业扶贫的贫困户数量和产业类型、产品滞销原因摸清楚,做到“账上有底、心中有数”。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畅通物流通道,加强贫困地区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物流企业、物流集散中心和批发市场的合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推动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和推动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实时跟踪项目进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工期的影响。一时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应积极采取措施,提前备工备料,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扶贫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小微扶贫项目可以按规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充分考虑项目开工复工后防疫物资需求将大幅增加的实际,强化物资保障,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兜牢贫困人口保障底线。全面落实贫困群众防疫措施,随时关注受疫情影响的特殊贫困群体,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全面落实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等群体,加强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可适当增加贫困家庭的收入转移,确保贫困户收入达到基本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章文光(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农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