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媒体报道所披露出的有限的证据来说,就有很多明显的性侵线索存在:有照片显示鲍某明脱光上衣,在“女儿”面前摆弄据称是成人性用品的粘胶带。李星星还有多张床单照片,有的沾血,有的被踹烂,指向暴力性侵的存在;照片还显示,鲍某明的电视机里还有幼童色情片,作为美国出庭律师的鲍某明,不可能不知道持有儿童色情资料本身,在美国就构成犯罪……这些线索虽然不能直接作为性侵的证据,但是,可以作为性侵未成年人的间接证据。烟台警方到底有没有去认真核查比对这些线索?
直到4月8日本案被媒体报道之后,鲍某明仍高调表示:自己与女孩不存在“养父女”关系,“她做这个事是别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对于是否和女孩发生过性关系,鲍某明表示涉及隐私不方便透露。
本案当中,嫌疑人的嚣张之处、让人不可思议的细节,也需要警方做出回应,避免公众的误解。
第一,2019年4月第一次撤案之后,双方又在鲍某明的家里发生冲突,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鲍某明给受害女生写了一封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在涉及到性侵的案件当中,当着警察的面,嫌疑人把自己名义上的未成年人“女儿”叫做妻子,这么明目张胆的性侵线索,办案民警有没有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做笔录的间隙,在派出所的沙发上休息,而此时鲍某明也坐到了那个沙发上,向李星星挨过来。而刑警队的副队长张高就这么看着,没有阻止。按李星星的转述,一名民警称,“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这让人感觉到,鲍某明在当地手眼通天,警察对他惟命是从。希望烟台警方能及时做出澄清,不能把案子放到磨砂玻璃的后面。
第三,据澎湃披露的一份2020年2月南京警方给烟台警方的电话录音,烟台警察反覆向被害人表示:“这个案件已经处理完了”,“和检察院已经联合下过文件了”,“别老是强暴强暴的”,甚至办案民警丁警官也拒不接电话。这个操作就耐人寻味了,明明2019年10月已第2次立案,之后并没有撤案,何来案件已经“处理完了”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