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二零一八年“九合一”选举,“公投绑大选”的结果极为不利民进党后,修订“公投法”,规定将“公投”与选举脱钩,因而单一“公投”的投票率可能会不高。但由于最近的一次“公投”是二零二一年八月,再下一次则是二零二三年八月,九十三岁的辜宽敏已经等不及了。因而及急不及待地推出“制宪公投”。
其实,这还是属于“技术”上的因素。其实质动机,除了“独立建国”的死心不息之外,就如前面所言,是再次向蔡英文“逼宫”,迫使蔡英文释出若干职位,即使“老“台独”年迈,也还有他们的子裔及在其创办的基金会、智库中工作的人士等。
还有一个动机,可能是要向北京进行“火力侦察”,试探北京的“忍耐”程度和“底线”情况,尤其是《反分裂国家法》,是否如外传的“备而不用”。
其实如果说,在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时,北京还是“投鼠忌器”的话,现在已经是无所顾忌了。在特朗普导致中美关系已经坏到不能再坏的情况下,北京反而可以抛开包袱。实际上,近日在香港事务上一系列强硬的作为,就是折射了这种战略转变。如果“中选会”接纳“台湾制宪基金会”的两道“公投题”,并允许其进入征求连署书的第二阶段,甚至还付诸“公投”,就是启动《反分裂国家法》,以“非和平手段”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时候了。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启动《反分裂法》的程序并不复杂,只需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认定台湾事态符合《反分裂法》第八条所列举的“台独”事实,就可直接决定及组织实施“惩独”战争,只是必须“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而已,并非如“戒严”那样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方便得多了。在这里,真的要向辜老先生说一句:“勿谓言之不预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