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看待“强监管”与“快发展”
相对于欧美国家经过百余年发展的成熟资本市场,我国仍属于资本市场的初级阶段,沪、深两大交易所发展历史都还不到三十年,正迈开大步加快追赶纽交所、纳斯达克、伦敦交易所等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在“做大做强资本市场”“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等宏伟目标的指引下,放松市场监管“放水养鱼”,“重发展、轻监管”,就或明或暗地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指导方针”了。
例如,国内上市公司业绩造假动辄数以亿计、十亿计,被曝光后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也是天文数字,而直到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之前,市场监管者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顶格处罚却只有区区30万元!
哈耶克在其代表作《通往奴役之路》里写到,“通往地狱之路,通常都是由通往天堂的美好愿望铺就的”。“放水养鱼”策略不仅不会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大踏步发展,而且还很可能损害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总规模已经成为全球第二的情况下,我们更需要深入分析和辩证看待资本市场“强监管”与“快发展”之间的关系,让我国资本市场“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建立在“强监管”和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的牢固基础之上。
从发达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强监管”可以有效推进优胜劣汰,实现上市公司“良币驱逐劣币”,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和功能。例如,纳斯达克在1985年初拥有4097家上市公司,而2019年底只剩3140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了456家外国企业。三十余年间,纳斯达克退市企业累计超过1万家,其中有相当大比例是因为业绩大幅下滑或业绩造假被曝光;于此同时,新上市企业累计也超过1万家,纳斯达克通过推进上市公司持续“新陈代谢”催生了苹果、亚马逊、微软、谷歌、脸书、特斯拉等一批世界级科技领军企业。
另外,资本市场在选择优秀企业上市的同时,也面临着优秀企业对上市地的选择。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优秀企业面对全球各大交易所伸来“橄榄枝”时,会优选制度更为健全、信息更为透明、市场更为稳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更为有力有效的资本市场上市。我国的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等优秀科技企业选择在纳斯达克上市和发展壮大,腾讯、美团、小米则选择了香港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