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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7日电(记者 倪鸿祥)针对香港政府发布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部份内容涉及“台湾”,陆委会今天中午回应表示,港方应说明及保障台湾驻港机构及台湾人在港应有权益与自由安全。陆委会也“严正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逾越违反人权及侵害台湾在港团体及机构正当权益的界限。
陆委会表示,对于港府2020年7月6日公布、7日实施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以及中共企图改变香港现况、阻绝国际社会与香港的交流,表达强烈不满与谴责。
陆委会表示,该实施细则定义模糊、浮滥,对于长期在香港从事民间交流服务的台湾政党、民间团体、驻港机构及人士极其不尊重、不友善;除了制造我在港国人的恐慌外,更扼杀台港正常交流互动。这形同是极权政体无限扩权的思想审查。
陆委会表示,不仅感到错愕,也“严正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逾越违反人权及侵害台湾在港团体及机构正当权益的界限。
陆委会强调,过去已多次声明,关心香港情势,但从未介入;驻港机构更是经过双方换文同意,提供民间交流服务的机构,长年以来亦从未逾越分际。香港方面应依双方协议保障我驻港机构不受任何政治干扰;相关方面切勿无限上纲、轻举妄动,破坏台港及两岸关系。
陆委会表示,蔡英文政府将进一步厘清该法范畴与谘询法律意见,与各国保持合作,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行动,保障驻港机构及台湾人在港应有权益与自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