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1月4日电/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在《明报》撰文表示:警方拘捕多名涉嫌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泛民现任及前任议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这当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权威人士建议笔者作一些解读。在笔者看来,拘捕事件带出几个重要警示,值得香港社会尤其是泛民人士重视:一是中央和特区政府以包容的胸怀容许全体议员,包括被取消原定来届选举参选资格的现任议员,延任一年,但并不等于可以容忍泛民议员无休无止在议会内揽炒香港;二是香港当前最大风险是泛民议员在立法会内揽炒,以制度规则遏制议会揽炒是必然选择,不仅执法机构会对议会内违法揽炒行为坚决执法,而且进一步修改议事规则的问题也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三是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的原则,按此标准净化立法会生态,治理立法会乱象,反对派揽炒行为和相关的刑事纪录,都是以后DQ的重要材料,泛民议员如果死抱住激进揽炒不放,只会收窄甚至扼杀自己的参政空间。
政府下决心出硬招遏制议会揽炒
人大决定让立法会议员原班留任的首要考虑,就是保持香港社会稳定,既不愿意见到节外生枝再起争端,更希望现届立法会延任,原来进行的各项工作可以持续,法案审议不会出现大变甚或中断,以维持特区政府和整个社会的正常运作。香港社会经历了剧烈的“修例风波”震荡,又面临新冠疫情,经济陷于严重困境,各界也希望立法会与政府运作重回正轨,聚焦于对抗疫情、改善民生。
然而,立法会新一年度会期开始以来,留任的泛民议员依然故我,以各种不同方式阻挠会议正常运作,包括多次提出点算法定人数造成流会、发言离题、到主席台前叫嚣等,浪费议会大量时间。就在延任后正式复会的首次立法会大会,立法会审议上年度未完成处理的《2019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等4条法案,泛民议员即在会上12度提出点算法定人数,企图制造流会。事实让大家看到,泛民议员已经把立法会当成“泥浆摔角场”,以“斗激”阻碍议会运作来赚取政治本钱。特区政府也意识到,像过去那样用妥协宽容换得泛民议员的体谅、收敛,只能是一厢情愿。
警方拘捕多名泛民现任及前任议员,虽然针对的是发生在今年5月8日泛民议员暴力阻碍立法会会议的事件,但其所带出的信息是,政府刚性“治乱”,下决心出硬招遏制议会混乱,表明了中央和特区政府不可以继续容忍泛民议员无休无止在议会内揽炒香港。
香港当前最大风险是泛民议会揽炒
“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揽炒成为直接危及香港繁荣稳定的祸害。香港要遏制揽炒,实现拨乱反正,要靠制度规则。众所周知,香港“黑色暴乱”横行霸道的原因固然很多,最重要的还是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严重的法律漏洞。中央支持制定的香港《国安法》是维护香港安定的“定海神针”,“黑色暴乱”得以结束,街头揽炒已被遏制。
在中央和特区政府看来,香港当前最大的风险,就是泛民议员在立法会内揽炒,以制度规则遏制议会揽炒是必然选择。其要点有三:一是执法机构将强硬执法,对泛民议员在议会内的违法行为绝不手软,警方的今次拘捕行动就是要表明这个态度;二是立法会主席会坚持原则,严格依照议事规则遏制泛民议员的拉布行为;三是为了维护议会的正常运作和香港市民的福祉,进一步修改议事规则的问题也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这也是泛民议员在议会内无节制的拉布揽炒行为所逼出来的。
议会揽炒行为将是以后DQ证据
中央强调,“一国两制”要想行稳致远,关键在于坚持爱国者治港,不仅特区政府官员要坚持这个标准,立法会作为特区管治架构的一环,也得坚持这个标准。为此,必须按照这个标准,净化立法会生态,治理立法会乱象。邓小平当年谈到爱国者的3个标准,其中之一就是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议会揽炒行为直接损害港人福祉,当然在“净化治理”之列。
香港国安法第6条规定,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这一规定相关联的DQ制度,是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把关制度,是“净化治理”立法会生态的重要手段。香港国安法第22条(3)明确规定:“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国安法作出这项规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禁止任何人瘫痪作为特区政权机关的立法会和特区政府。以瘫痪立法会和特区政府为目的之议会揽炒行为,是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表现,当然也应该是以后DQ的证据。
泛民的立法会议员一定要明白,香港已经进入国安法年代,过去那种肆意在议会内揽炒而不承担后果的日子不会再有了。泛民议员如果死抱着老黄历过日子,还是一味靠“斗激”揽炒捞取政治本钱,只会走入倔头路,不仅参政空间愈走愈窄,甚至将会无路可行,最后的结果就是DQ。泛民议员是时候好好地做一番反思,作适当调整,在“一国两制”原则底线面前知所进退,好自为之。
(来源:明报,作者系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