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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陈学圣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9月10日电(记者 倪鸿祥)中国国民党“立委”陈学圣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出,蔡政府力推“中共代理人”法条,准备在“立法院”新会期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列”,但陆委会先拿学者开刀。“中研院”法研所兼任研究员刘孔中因在大陆人民大学任教被请辞,政治干预学术自由,未来甚至连台生赴陆求学生都会出问题,蔡政府不应罗织罪嫌,陆委会、“教育部”都该消除学术上面临的不确定风险。
陈学圣上午举行“政治干预学术、陆委会开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枪”记者会,“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教育副参事林世英、陆委会法政处副处长何达仁、文教处专员刘喜恒出席。
他指出,这次除了“中研院”法研所兼任研究员刘孔中在人大任教,遭“中研院”要求请辞,其他还有“中研院”院士、哈佛大学哲学教授杜维明在北京大学任教;大气科学家刘绍臣在暨南大学任教;台大经济系教授熊秉元在浙江大学任教等,如果他们坚守岗位不去职,亦不愿放弃户籍以求自保,这等同扼杀他们的工作权乃至生存权。
陈学圣秀出“中研院”回复其办公室的公文中指出,“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员刘孔中退休后先前往新加坡管理大学任教,并在“中研院”法律所兼任研究员,后来法律所接获反映刘孔中于中国人民大学担任专任教师,“中研院”向陆委会洽询后得知,大陆地区的大学属于陆委会2004年公告禁止之大陆“政务系统”范畴,导致刘孔中“被请辞”。
对此,“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教育副参事林世英表示,“教育部”认为去大陆一般公立大学任教是人民的选择,比较不该给予限制,“教育部”目前也没有台湾民众去大陆学校任职人数的资料,一般台湾民众去大陆学校任职没有法规要求他们需要报备。
至于去大陆公立学校任教或硕博士去大陆当助教是否需要报备要陆委会许可?陆委会法政处副处长何达仁指出这部分一般由“教育部”认定处理,陆委会是法规主管机关会提供判断准则让“教育部”个案判断。他还指出“教育部”虽根据陆委会的函,宣称去大陆一般学校任职非属禁止范围,但该函只是相关机关间的讨论,并没有公告,陆委会发布过的公告内容都是一致的没有改变过。
陈学圣指出,依照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台湾人民不得担任经陆委会公告禁止之大陆党务、军事、行政、具政治性组织之职务,担任未经禁止之大陆党务、军事、行政、具政治性组织之职务应经许可,但学校是否属于党务、军事、行政、具政治性组织?大学现职专任教师不得去大陆兼职,但其他民众可否去大陆担任大学教师?陆委会和“教育部”的说法不一样。
陈学圣表示,“教育部”主张担任党校、军校之任何职务虽属不宜,但担任其他公立学校之教职及学术行政不在公告禁止范围内。陆委会却认定党校、军校乃至于北大清华等其他公立学校都属公告禁止任职之组织,至于担任的具体职务是否违法,仍应以名誉性、非常态性、兼任性、学术性、有无固定薪资为判断标准,衡量有无涉及“国家认同”或基本忠诚度、对台统战工作、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虞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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