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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司法拨乱反正已是当务之急
http://www.CRNTT.com   2019-11-20 11:49:40


  中评社香港11月2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一石激起千重浪。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违宪,“禁蒙面法”无效,引起舆论哗然。有关裁决公然挑战中央及全国人大的权威,亦与当前止暴制乱背道而驰,令警方执法掣肘,为暴乱火上添油,造成的恶劣政治与社会影响不可小觑。若本港司法体系无法自我纠正错误,由全国人大出手释法,正本清源,将是无可避免。

  正如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严正指出,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及决定,任何其他机关无权作出判断及决定。香港高院裁决特区政府施政违宪,本质就是自我膨胀,僭越本分,将“两制”凌驾于“一国”之上,因此错得离谱。

  追本溯源,早在回归前的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人大常委会决定处理香港原有法律在回归后的适用问题,将紧急法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而基本法第四十八条,授予特首广泛的权力。特首林郑月娥早前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法,制定“禁蒙面法”,完全是于法有据,合情合理。事实证明,“违宪”的不是特区政府,而恰恰是高院的判决。

  人大法工委从法律角度揭露高院裁决越俎代庖,港澳办声明则着重批评有关裁决对社会政治层面的影响。事实上,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承认,“禁蒙面法”实施以来,有力支持警方执法,蒙面上街者明显减少,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今“禁蒙面法”被高院废武功,得益的是暴徒,受害的是香港,说是“倒行逆施”也决不为过。

  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日就香港局势发表讲话,强调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中央“坚定支持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这是对司法机构寄予厚望,同时也是一种警醒。但从高院的裁决来看,对止暴制乱非但未有丝毫承担,反而背道而驰,真是咄咄怪事。

  高院判决的时间点更是惹人遐想。眼下,沦为暴乱“兵工厂”及“根据地”的理工大学被警方重兵包围,核心暴徒走投无路,这是暴乱五个月来警方所打的最漂亮一仗,也是扭转局势的关键一战。在此紧要关头,司法机构不是合力止暴制乱,反而发出相反信息,司法被质疑充当暴乱“大台”,显然不是空穴来风。

  最可笑的是,有些人认为高院判决显示“司法独立”,不受外界的压力。然而,再怎么强调“司法独立”,也不可能独立到脱离香港是中国特别行政区的事实;“司法独立”再怎么崇高,也不能高到云端之上,完全漠视现实危机。如果将对抗中央标榜为“司法独立”,更是要不得,因为那是“港独”思维在司法领域的体现。

  黑色暴乱将香港推向万劫不复的边缘,同时也将深层次矛盾彻底暴露出来,为中央检视对港政策、从根本上拨乱反正,提供了难得契机。

  (来源: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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