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8日电/超过半数的央企子企业和地方国企,已经完成发改委第三批混改方案的制定。
不过,11月16日,一名入围第三批混改的央企子企业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企业改革方案中的员工持股等内容未能得到批覆,目前混改工作尚未得以推动。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除去央企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当中,亦有企业的方案落地碰到挑战。不止一家地方设计院,正在就员工持股等内容与监管部门沟通。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目前,监管部门正抓紧研究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
正在为第三批混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认为,国企员工持股既是混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他看来,与以往政策相比,2018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对外发布的《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国企员工持股的态度已经发生微妙变化。
半数获批
国家发改委数据统计显示,31家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中,包括10家央企集团下属子企业和21家地方国企,国家发改委已批覆8家央企子企业试点方案,各地已批覆15家地方国企试点方案。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尚未获得方案批覆的央企子企业,行业涉及能源行业与商贸物流行业。
一名曾多方参与央企子企业混改方案制定的国资人士表示,第三批混改企业上报给国家发改委的方案,有着明确的领域圈定与格式要求,包括改革目标、改革方案的依据、执行进展情况、发改委批覆要求落实的情况,以及发改委批覆后,企业对原方案的调整补充、执行情况、推进情况和困难等方面。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目前,发改委正在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做第三批混改企业的业内评估,评估内容涉及经营指标、改革思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