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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次长”梅家树。(中评社 杨腾凯摄) |
中评社台北1月17日电(记者 杨腾凯)“行政院长”苏贞昌17日召开“行政院”院会,会中苏贞昌裁示通过《国防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以落实“国防”自主。该法立法重点包括,未来“国防”产业的关键零组件,原则上原料不能来自大陆、香港及澳门。不过,“国防部次长”梅家树向媒体表示,该规定还是有弹性,若有特殊需要,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就不在此限。
“行政院”17日举行院会并于会后召开院会后记者会,记者会由“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主持,与会官员包括“行政院主计总处”主计长朱泽民、“交通部次长”祁文中、“国防部次长”梅家树。“国防部”在院会中提出《国防产业发展条例》草案,“行政院长”苏贞昌最后裁示通过,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国防部”简报指出,《国防产业发展条例》立法目的为,兼顾国防安全与经济发展需求,结合政府资源与民间力量,共同发展国防相关产业。
立法重点共有8项:
一、律定军品分类及厂商分级原则
二、落实厂商资讯安全管控
三、推动符合国外原厂认证制度
四、促进工业合作及产业合作
五、鼓励产学研合作
六、律定研发奖励补助措施
七、关键零组件原料非来自陆港澳原则
八、精进军品采购流程
媒体提问,该法有提到要吸引厂商投入扩大市场规模,要如何提供补助?如何引导厂商?关键零组件原则排除陆港澳来源,假如有一些组件是台商在大陆生产,是不是会被排除掉?晶片是不是完全不能用大陆提供的组件?
梅家树回答,奖励包括捐补助或是资金技术的投资或授权、优先采购军品或办理融资优惠利率,奖励时机对象及条件,后续“国防部”将会同各部会订定,并于本法施行后1年内制定,至于陆港澳部分,这次条例也订定了,如果因为后续特殊需要,可以在经过主管机关同意后就不在此限,保留将来的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