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监管只会更严
专家指出,针对直播带货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十分必要。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三大主体即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同时,这份意见还要求,要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涉及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等电子商务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价格违法等8大违法行为,并明确应依据相应的法律予以查处。
此外,该局近日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拟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并指出网络直播带货需提供回看功能。
国家网信办11月13日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拟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同时,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六十日,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直播带货之风越刮越盛,未来监管只会更严,无论是平台还是主播,都应合法合规进行直播活动,只有合法合规,未来才能走得更远。”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