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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建立长效机制
http://www.CRNTT.com   2020-07-10 08:19:55


“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两不愁”“三保障”。
  中评社北京7月10日电/中国脱贫攻坚战进入收官阶段,目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接近完成,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去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按照中央部署,余下的贫困人口也将在今年如期脱贫。未雨绸缪,现在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人口不再返贫。

  扶贫可从需求侧或供给侧发力,但重点应从供给侧发力

  经济日报发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原副校长(副院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东京文章表示,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两不愁”“三保障”。具体讲:到2020年,要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从操作上讲,扶贫要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可从需求侧发力,也可从供给侧发力,但若要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则应重点从供给侧发力。2015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安格斯•迪顿曾对扶贫作过长期研究,他得出的结论是:若不改变造成贫困的现存条件,政府补贴消费不可能让贫困人口脱贫。

  迪顿所说的“补贴消费”,其实就是指从需求侧扶贫。比如,贫困人口缺粮食,政府就提供粮食;贫困人口缺住房,政府就帮助建住房。对这种扶贫方式,学界通常称之为“输血型”扶贫。然而问题在于,如果贫困人口缺什么政府就提供什么,让有些人可以坐享其成,那样难免会形成新的分配不公,甚至会有人争当贫困户。

  并非危言耸听。早些年,就曾听说有的贫困县本来已经脱贫,但却迟迟不肯摘帽;而且有人自己有劳动能力却不勤奋劳动,宁愿吃政府救济。显然,这种现象对勤奋劳动的人也是一种不公平。再有,政府财政资金来自税收,假若政府少征税,这笔钱留在企业是可以扩大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的;如果政府用税收补贴消费,势必会抑制生产和财富创造。

  正是针对以上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卡尔多提出了著名的“假想补偿原则”。意思是说,政府可以用从富人那里收取的税补贴穷人,但前提(原则)是穷人因此增加的收入不得小于富人的损失,否则对整个国家会得不偿失。问题是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我的观点是,应重点从供给侧扶贫。

  与从需求侧扶贫不同,供给侧扶贫主要是帮助贫困人口发展生产,立足于“造血”,并通过发展产业建立脱贫的长效机制。往深处想,政府开展扶贫是为了促进分配公平,而最终则是要让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共同富裕。这样看,政府扶贫不仅要把“蛋糕”分好,而且还要把“蛋糕”做大。否则仅在分配上做文章,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的。

  从理论上看,处理“分好蛋糕”与“做大蛋糕”的关系,实质就是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不顾此失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对我们开展扶贫工作来说,当然首先是要注重公平;但同时也要体现效率。收入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而如果忽视效率,亦会挫伤人们勤劳致富的积极性。

  不过要特别指出的是,扶贫重点从供给侧发力,并不是不能从需求侧发力。远水难解近渴。如果贫困人口在吃、穿方面确实有困难,政府当然可从需求侧给予消费补贴。但我们一定要清楚,补贴消费只能作为短期措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从长远看,政府还是应立足于供给侧,提高贫困人口自己创造收入的能力。

  供给侧扶贫可提高劳动收入或资产性收入,但重点应提高资产性收入

  文章分析,前面已经说过,中国到2020年的扶贫目标是“两不愁”“三保障”;而长期目标则是让贫困人口脱贫,并确保脱贫人口不再返贫。显然,要实现这个长期目标,就必须建立稳定提高贫困人口收入的长效机制。而且中央对此已提出明确要求:要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现在的难题是,怎样才能让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将收入分为两个大类:劳动收入与土地、资本等资产性收入。若对收入做这样的划分,提高贫困人口收入便可双管齐下:既提高劳动收入,也提高资产性收入。不过从建立脱贫长效机制的角度看,重点应提高贫困人口的资产性收入。

  事实上,国内不少地区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探索。贵州六盘水市的“三变”改革,就是成功的范例。所谓“三变”,简单说,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而其核心要义,是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政府主要做三件事:一是为农民资产确权;二是通过平台公司投资改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民资产升值;三是引导农民入股龙头企业,通过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三变”改革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从2017年到2019年,连续3年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曾赴六盘水作过考察:六盘水所辖4个县、市、区,“三变”改革前,4个县、市、区全是贫困县,其中3个是国家级贫困县,1个是省级贫困县。而经过4年改革,到去年底,4个贫困县、市、区全部提前摘帽,累计脱贫60.37万人,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43元。

  也许有人会问:扶贫为何要以提高贫困人口的资产性收入为重点?我认为理由有二:一是马克思早就明确讲过,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二是因为收入分配通行的原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其实就是为不同的要素定价。价格是由供求决定的,由此推出,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的比例则取决于要素的稀缺度。哪一种要素稀缺度高,在分配中所占的比例就高。

  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过去,农民为何一直是低收入群体?是农民不勤劳么?当然不是,而是农民没有土地(资产)。旧中国时期,那时候地主收入高,并不是地主勤劳,而是他们拥有土地,可以取得土地收入;而且土地和劳动力比,土地相对稀缺,故土地收入高于劳动收入。当年我们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目的就是要消灭地主剥削,让农民享有土地(资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但马克思关于生产条件分配决定收入分配的原理并未过时。对目前扶贫来说,要想让贫困人口脱贫后不再返贫,就必须让贫困人口拥有资产;而且同时还得推动贫困人口的资产增值。

  让贫困人口拥有资产,当务之急是政府要将“资源变资产”,并将资产确权给贫困户。需要强调的是,给贫困户资产确权,必须将资产“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一并界定,否则贫困户的利益难免会受损。以往农村土地确权是有过教训的。

  怎样推动农民资产增值?所谓资产增值,通俗地说就是让资产涨价。按照经济学的定义:资产价格是人们对该资产预期收入的贴现。即资产价格=资产预期年收入/银行年利率。根据此公式,由于利率相对稳定,资产价格实际取决于资产的预期收入。怎样提高资产的收入预期呢?物以稀为贵,办法当然是提高资产的稀缺度。

  联系现实,上面的道理并不难理解。比如,在偏远贫困地区,由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的资产肯定不值钱。若政府能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农民的资产就会升值。六盘水的经验已经证明这一点:政府用PPP模式引入龙头公司改善基础设施后,农民资产大幅升值;而农民用升值资产入股龙头公司,又大大提高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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