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铭所说的2022年选举是指地方九合一大选,并认为拿“修宪”复决公投来绑该次大选,才较可能完成高门槛的“修宪”。此一政治算计,恰凸显民进党以权玩弄制度的本质,因为去年修改《公民投票法》的目的之一,正是不希望继续采行民进党过去主张的“公投绑大选”。换言之,“公投绑大选”本为民进党的主张并成为制度,但当实际运作的结果对他们不利时,却又随即修改。但既然修改掉了,怎又在遇到认为对他们有利的时机,却又想要再拿回来运用。
事实上,《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条系明定“公民投票日定于八月第四个星期六,自‘中华民国’一百十年起,每二年举行一次”,依该规定来看,明年八月底可举办一次公民投票,而再下一次的举办时间,则为2023年的八月底,并非如柯建铭所设想,2022年可将“修宪”复决公投绑地方九合一大选举办。
尽管民进党想要做未必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时,可以先从法律解释上强为“硬抝”,抝不过去还可以修法,只要能达成目的就会不择手段。然而,我们至少可从民进党对公投绑大选前后不一的立场,看出他们善于政治操作,以及执政后不尊重法制稳定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