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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长张丽善。(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9月16日电/台湾政府力拚2050净零排放,云林是太阳光电发电量前3大县市,常因破坏生态及农业发展,引发民众抗争,近年更爆发多起弊案。云林县政府7月底发文“经济部”能源署,要求中央总量管制、统一审查作业规范,并建议业者申请前须先取得地方同意设场连署书。在中央改进前,县府将暂缓核发再生能源发电厂设立同意函。中国国民党籍云林县长张丽善15日表示,先前发生很多绿电开发的司法案,已造成县府各局处困扰,大家都不晓得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对此,“经济部长”郭智辉昨表示,绿电是大家努力的方向,“应该是有误会,大家要共同为产业努力。”他会责成能源署直接拜访云林县政府,尽快解决问题。
云林县政府于7月31日发出公函给“经济部”能源署指出,再生能源发电厂、升压站及储能系统的申请建置,对环境生态及农业常有影响,请能源署拟订总量管制作为,并拟订主管机关同意函审查作业规范,让各地方政府有所依循。云林县政府并强调,在能源署尚未公布实施前,县政府将暂缓核发主管机关同意函,或者请能源署自行核发。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张丽善15日表示,《国土计划法》与绿电开发可能会有冲突,现行能源政策又要释出农地、易淹水地区种电;加上先前发生很多绿电开发的司法案,已造成县府各局处困扰,大家都不晓得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据统计,云林县最近连爆6件光电、风电弊案,包括沈宗隆、黄凯2位议长与议员王又民,以及台西、口湖、麦寮及二仑乡等前任或现任乡长、1位乡代会主席遭判刑、起诉或收押禁见中,还有县府官员涉案交保。
张丽善说,云林县府针对绿能开发订定“三不三要”原则,但最近绿电司法案件,让大家觉得若按照法令通过,可能会被怀疑拿到好处。若因民意反对而不核发,又会被说成藉势藉端、故意刁难,使公务人员左右为难,导致无法顺利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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