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拟上市公司角度来说,王博建议,拟IPO企业应该加强合规审核,进一步规范报告期内企业运营。同时,应高度重视报告期财务的真实性与企业内控水平。
孙金巨建议,监管层审核维度不应局限于财务状况,应当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信息披露等多个维度的审核,对盈利状况的审核不单关注企业的历史盈利水平,更应当关注企业的成长性、盈利模式和商业模式。同时,加大对于推荐不符合上市要求企业的中介机构的警示或处罚力度,中介机构应当秉承职业操守,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对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应当主动劝退。
“退市制度应进一步向科创板靠拢,明确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的企业应当永久退出市场,不得申请重新上市,同时进一步精简退市流程、缩短退市周期。”孙金巨补充道。
信披向科创板靠拢
近期,科创板受理企业的首轮问询回复函逐步披露,问询内容的细而全引发市场关注。
此前,证监会在回应“放宽IPO盈利标准、加快审核节奏”等问题时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继续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增加市场可预期性,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较于科创板,孙金巨预计,未来IPO发审将呈现排队企业自查效果提升与过会常态化的趋势。传统IPO信息披露的程度有望逐步往科创板靠拢,《科创板审核问答》出台后随即发布的“IPO审核50条”,从源头明确和规范审核标准,就体现出科创板的带动作用。披露信息包括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规范运行、经营策略等多个维度,倒逼企业自查提升,资质不佳的企业很多会主动撤回IPO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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