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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急于咬人的“忠犬会”
http://www.CRNTT.com   2020-06-14 09:22:43


 
  法官对“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的认定,还要该谣言达到“足以使听闻者心生畏惧与恐慌”的情形,才构成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这类法官做成不罚裁定的案件,过去一年来大为增加,但政府机关迄今仍声言用该法办人,想藉警察权力来骚扰威吓人民的意味十足。 

  事实上,2012年5月间,台联“立委”周倪安等人曾率众到特侦组陈情,并高举海报高喊“特侦猪起床啦!”等口号。台北地检署虽以侮辱公署罪嫌将三人提起公诉,但法院最后判决无罪,理由是他们系针对“国家”公共议题,呼吁、提醒拥有侦查权的特侦组尽速侦办,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言论,并非只有“抽象的公然为谩骂或嘲弄”,因而也不构成“侮辱”。 

  民进党政府面对民众对其决策或措施的批评,动辄想用政府权力予以压制,是因为他们的心里明白,过去正是运用网路散布不实和抹黑的言论与资讯,才成就了全面执政的机会。然而,当我们看到政府经常使用权力压制批评者,还真像是急于护主而咬人的忠犬,但台湾的民主和自由其实已在倒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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