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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与南海断续线
http://www.CRNTT.com   2018-09-06 00:16:16


  中评社╱题:南海仲裁案与南海断续线 作者:郁志荣(上海),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员、浙江海洋大学教授、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上海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太平洋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作者指出,中国与南海邻国海上划界必须以南海断续线为基础进行谈判,对线内的岛屿、上覆水、海床和底土的法律地位可藉用《公约》的领海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以及大陆架制度进行合理解释,但绝不是按照《公约》进行划界谈判,而且在引用后两项时须排除200海里的距离概念。中国政府和权威专家学者从来就没有把南海断续线说成是领海线,认为其是领海线的不是法盲就是别有用心的“政治流氓”。

  一、前言

  菲律宾专栏作家弗兰西斯科·塔塔德,又是著名记者和政治人物,曾担任菲政府部长和国会参议员。他指出,菲律宾宪法规定,政府财政拨款一定要有法律依据。菲律宾为南海仲裁案请律师,共花费了3000万美元。但到目前为止,菲律宾为南海仲裁案的拨款情况一直没有公开。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在2016年7月12日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时候,菲律宾前教育部副部长安东尼奥·瓦尔德斯表示,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看似仲裁菲律宾与中国的争端,实际整件事情由美国操控。他说:“这个仲裁的唯一受益者绝对不是菲律宾,而是美国,他们是为了反对中国而做的。”他说:“前总统阿基诺三世及其政府决定将中国告上仲裁庭。那个政府十分听话,美国让他们做什么说什么他们都照做……仲裁庭的设置和人员也十分可疑,中国拒绝参与仲裁是有道理的。”有菲律宾媒体声称,美国应该为菲律宾聘请仲裁庭律师的花费报销,因为仲裁案给了美国干预南海的绝佳藉口。

    对此,在7月18日美国国务院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马克·托纳否认美国参与南海仲裁,也不建议中国放弃其主张。据美国国务院官网7月18日消息,记者会上,有记者询问托纳(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中国表示要封锁部分南海海域以进行军事训练,对此有什么看法?托纳重申了仲裁结果出炉后美国秉持的立场,即呼吁中国利用此次机会关注声索国所思所想,并依据合法的外交途经解决争端。托纳强调,不希望看到南海局势继续扩大;呼吁各方寻求不包括军事冲突或人为建岛等行为在内的解决机制。记者追问是否会建议中国放弃其主张,托纳回应称,从未说过要这么干。对于南海问题,托纳声称一贯坚持和平手段化解冲突。托纳强调,美国不对任何一方的声索主张下判断。接着,记者质问,对于整个南海仲裁过程,美国是否为菲律宾提供过任何形式上的帮助,比如资金、人力或证据等?托纳声称,美国从未加入到南海仲裁队伍中去;美国对仲裁结果没有发挥丝毫影响力,也无意施加影响。托纳说,“事实上,我们认为整个过程客观,无关政治。”对于“九段线”问题,托纳含糊其词,只是一再强调,整个仲裁过程不受政治干扰,尊重仲裁结果。

  对于所谓南海仲裁结果,中国外交部早已多次作出郑重声明,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最后,记者抛出了一个令美国倍感尴尬的问题:美国未来是否考虑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托纳声称,美国向来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国会还未批准通过,但我们会呼吁国会批准通过的”。之后,托纳明显不愿再就南海问题多说什么。当凤凰网记者再度提及相关问题时,托纳不禁说,“天啊,又回到南海上啦?”凤凰记者询问,日本的冲之鸟只有9平方米,却声称拥有所有海洋权益,美国怎么看?托纳再度撇清,称美国基本上不对全球小岛礁的属性抱持立场。托纳大声读出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即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凤凰记者追问,那冲之鸟就完全不能维持人类生活,其他国家可以在冲之鸟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和自由航行吗?托纳回答说:“我刚才已经请你参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们遵循它的法律定义。”对于所谓南海仲裁结果,如前文所述,外交部已作出郑重声明。

  二、受理南海仲裁案司法机构合法性存疑

  从目前收集和掌握的相关资讯看,受理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的临时仲裁机构的合法性受到质疑。2016年7月13日即仲裁结果宣布的第二天,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就指出,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一定关系,但不是海洋法法庭的一部分。2016年7月14日联合国官方微博声明,常设仲裁法院和联合国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国际法院同时发表声明指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自始至终未曾参与所谓的南海仲裁案。此前,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也表示对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实体问题不持立场。由此可见,接受南海仲裁案审理的临时仲裁庭根本不是能够有资格履行国际司法义务的“国际法庭”,它的组成和运作完全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因此作出的所谓裁决也没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无效和无拘束力的一张“废纸”。这也是为何仲裁结果公开之后,只有包括日本在内的少数几个国家在兴风作浪,宣称这个裁决结果“有法律约束力”。南海仲裁案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第一个依据《公约》第15部分设立的所谓临时仲裁庭。但这个仲裁庭本身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以及运作模式都没有经过严格程序审核并加以界定和固化,其合法性存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出现这种状况是《公约》制定当初始料不及的,有被强权政治所利用的嫌疑,首创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典型案例,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巨大的恶劣影响。连《华尔街日报》、《法新社》等一些世界知名媒体也有后悔之意,它们被一时蒙骗在相关报导中,也曾把这个菲律宾前政府单方面请求成立的临时仲裁庭称作“联合国仲裁庭”。好在现在联合国有关机构已公开声明与这个仲裁庭撇清关系划清界限,否则世界舆论还可能会帮着少数国家扛着国际司法机构“百年老店”的大旗,攻击中国对南海海洋权益的主张。

  现在真相大白,得出三个结论:一所谓临时仲裁庭与联合国麾下的“百年老店”的国际司法机构毫不相干。二所谓临时仲裁庭自身的合法性存疑,否则不需要扯大旗作虎皮。三由于上述两个原因,目前无人可以为上述临时仲裁庭组成的合法性提供保证,因此其作出的最终裁决结果根本没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毋庸置疑最终结果是无效的。

  三、南海仲裁案受理审理程序均有违法嫌疑

  临时仲裁庭除了它本身组织合法性有问题之外,在仲裁员组成、案件受理、庭审以及裁决等流程方面也是杂乱无章,有明显违反国际司法程序之嫌。刘振民副部长一针见血指出,这个仲裁庭的组成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操作的结果。仲裁庭由5名仲裁员组成,除了菲律宾自己指定的仲裁员,其他4名仲裁员均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成为乌合之众。柳井俊二何许人也?不错,他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同时也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他对中国存有严重的偏见,由他指定的法官参加仲裁必然有失公正,完全不符合国际司法流程。此外,众所周知国际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们的酬金、薪水都是由联合国支付的,目的是要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而参与上述案件审理的五名法官是有偿服务的。据称,作为原告的菲律宾必须要向临时仲裁庭支付3000万美元的诉讼费。2006年8月25日,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据此,所谓临时仲裁机构如果作为正常的国际司法流程在受理案件时,应该意识到菲律宾提出的所谓仲裁案不在其受理范围内,立即终止受理和审理该案。但是,临时仲裁庭完全从政治需要出发站在菲律宾方面做能够受理的有利解释,而且采取强行进入仲裁流程的做法,继而做出了一边倒的裁决结果。这种严重违反国际司法程序的做法,不仅引发中国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众多主持正义国家对临时仲裁庭的谴责。程序违法裁决结果无效这是常识,在此无需多言。

  四、南海仲裁案是美国自编自导的闹剧

  菲律宾针对中国提出的南海仲裁案,表面上看是菲律宾利用国际司法手段与中国争夺南海海洋权益打的一场国际官司。实际是美国一手策划并上演的一出双簧闹剧,有诸多的事实可以佐证:

  其一,美国海军为配合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使出了浑身解数,其中一招就是对华进行军事威慑。从2015年起,美国海军一反常态悍然出动航母对南海实施所谓巡航成为新常态,与此同时又策划并派出阿利伯克级导弹驱逐舰进入我国南沙岛礁领海挑战,企图以军事威慑手段迫使中国接受南海仲裁案及其裁决结果。从美舰入侵我南沙岛礁领海的时间、地点、方式看,其中至少有三次是与仲裁案直接对接的:即2015年10月27日“拉森”号入侵美济礁领海、2016年5月10日“劳伦斯”号入侵永暑礁领海、2017年5月25日“杜威”号入侵美济礁领海。特别是“拉森”号入侵美济礁是在南海仲裁案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前2天,“劳伦斯”号侵犯永暑礁领海与仲裁庭预计公布裁决结果的时间非常吻合。

  其二,菲律宾媒体透露,菲律宾向临时仲裁庭提交南海仲裁案诉讼费高达三千万美元,由此也引起了菲律宾国内有识之士的强烈不满,这么多钱可能换来一张与废纸没有什么区别的裁决书,得不偿失。但是,后来发现在前任总统阿基诺三世政府的帐单上查不到这笔资金支出的记录,怀疑美国自掏腰包上演了这出“肥皂剧”。事实再清楚不过地证明,所谓的南海仲裁案是美国在对中国过不去,藉用菲律宾的名义让阿基诺三世充当炮灰,它在背后操纵,企图用国际司法手段消除或削弱中国对南海海洋权益的主张。“以法治人”这是美国在处理国家关系中常用的惯用伎俩,不足为奇。菲律宾阿基诺三世在南海仲裁案中扮演了一个貌似主角的傀儡角色,编剧、导演都是美国一手操办的,日本在其中也只不过是跑龙套。这哪里是在行使国际司法权利,解决当事国之间的海洋权益纠纷和矛盾,而是被美国假藉名义,用来制裁看不顺眼的对手。临时仲裁庭充当了美国的帮凶,非但未发挥国际司法机构的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在起到破坏维护正常国际海洋秩序的作用,其合法性存疑,程序明显违法,请问这样的仲裁庭作出的所谓裁决结果还会有效吗?美国一手操纵下成立的所谓临时仲裁庭,进行所谓的国际司法裁决,不仅给中国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而且给国际司法抹黑,其实也是一种犯罪行为。

  南海仲裁案与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不无关系,理解和解释一是中国同意权威专家学者曾经对我南海断续线的解释。概括起来三句话:“先权后线”;“先线后约”;“线约不悖”。上述三句话最早是在2012年1月6日下午,时任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易先良应媒体邀请,在就“南海断续线”法律地位作说明时表达的观点。他说,南海“断续线”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及相关海域的权益,并不是因为划这条线才拥有这个权益,也就是说先拥有权利后才划线。易先良又说,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权权利及相关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直为中国政府所坚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沙和南沙在二战期间曾经被日本人占领,中国从日本军国主义手里收复西沙和南沙群岛,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申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1947年12月,中国政府内政部绘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标绘了断续线,线内标注了南海四大群岛,也就是西沙,东沙,中沙,南沙四大群岛的整体名称,以及一些岛、礁、滩、沙的个体名称,并于1948年2月正式对外公布。易先良说,首先,从时间顺序上,中国公布断续线在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后,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本身不符合实际。其次,断续线是为了重申中国的领土主权以及相关海洋权益,并不是因为划这条线才拥有这个权益。《公约》不规范、不影响各国的领土主权问题,不能将《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在南海主张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依据。再次,《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权利,更不能为任何国家侵犯和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制造“合法性”。

  二是从法理角度对我国南海断续线进行有利解释。2016年3月29日,我就南海断续线从法理角度进行分析,该文章被媒体公开发表。“南海仲裁案”的最终解决,绕不开南海“断续线”(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关键在于中国能否用南海“断续线”对南海划界,南海“断续线”究竟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矛盾的、对立的、不可调和的,还是统一的、相容的、可调和的。我们若不能对南海“断续线”存在的合法性、以南海“断续线”划界的可行性及南海“断续线”内涵的历史性做出更有国际说服力的说明,类似的“仲裁案”无法避免。任何情况下,我国都应坚持南海断续线是中国南海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对线内岛屿拥有主权并可以行使全部支配权;对线内上覆水和海床底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他国享有上空飞越自由、海上航行自由以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的自由、预先申请经我国政府批准的他国可到南海海床和底土勘探开发海底资源。中国与南海邻国海上划界必须以南海断续线为基础进行谈判,对线内的岛屿、上覆水、海床和底土的法律地位可藉用《公约》的领海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以及大陆架制度进行合理解释,但绝不是按照《公约》进行划界谈判,而且在引用后两项时须排除200海里的距离概念。中国政府和权威专家学者从来就没有把南海断续线说成是领海线,认为其是领海线的不是法盲就是别有用心的“政治流氓”。

  三是南海断续线具有历史性权利是习惯法赋予的。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我国南海“断续线”的合法性不容置疑,所谓历史性权利的法律依据一清二楚。上个世纪40年代中叶,国际社会掀起了主张和声张大范围海域行使管辖权和控制权的高潮,从各国主张的内容看,不外乎是保护沿海国的渔业资源及其海床和底土下的石油资源。1945年,美国在德克萨斯沿岸海域发现了石油,同年9月28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大陆架公告》、《渔业保护公告》,主张美国对邻接其海岸公海下大陆架底土和海床的天然资源拥有管辖权和控制权。公告发布后,引起了一场蓝色“圈地运动”。许多沿海国家,特别是拉美国家纷纷提出对大陆架的主张,但智利和阿根廷等南美国家没有大陆架,沿岸海域不到100米就是3000米深的深海,所以,为保护其沿岸海域的自然资源,维护自身的安全,1947年,智利、秘鲁率先宣布了它们的领海宽度为200海里。此后,争取200海里领海权成了整个拉美国家斗争的焦点。这个斗争,一直影响和扩展到整个第三世界。由此可以认为,上个世纪40年代下半叶中国政府公布的南海“断续线”与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的“两个公告”具有同样性质,主要目的是对南海划线范围内的渔业资源和海床底土自然资源主张拥有管辖权和控制权。菲律宾代理律师对我南海“断续线”的历史性权利提出质疑,首先要对杜鲁门总统的“两个公告”提出异议。“杜鲁门总统公告”不仅影响了本国的立法,也推翻了全世界传统的海洋秩序,成为1982年出台1994年生效的《公约》中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的起源和雏形。如果美国认为“杜鲁门总统公告”已经废止或者失效,那么理论上无须沿海国批准,全世界各国都可以在美国3海里领海外勘探开发石油和进行渔业捕捞。我南海“断续线”具有历史性权利是习惯法赋予的,所幸临时仲裁庭的所谓裁决结果无效,否则也会严重影响了杜鲁门总统的两个公告的法律地位。

  看来美国自掏腰包自编自演的南海仲裁案最终结果,对中国毫发无损倒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差一点把自己卖了。这里,我们也要奉劝日本一些别有用心的小人不要再白日做梦、引颈期盼中国会执行仲裁庭的裁决结果了。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8年8月号,总第2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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