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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产品“强退” 投资者利益谁来管
http://www.CRNTT.com   2020-08-31 13:02:52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殷燕敏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称,从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条款规定来看,绝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都规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而投资者是没有权限提前终止的。因此,从合同约定来看,银行的做法是合法合规。但对于投资者而言,在收益上有一定损失。

  目前,理财产品的转换还在持续进行中。未来还会有产品被提前强退吗?业内人士表示,理财产品提前强退有可能发生,但不会成为主流。

  “资管新规延期一年,能有效缓解银行新老业务过度压力,有利于银行压降存量资产。过渡期结束后也允许个案处理,给予了更多政策空间。”杨超说。

  从转型进度来看,据普益标准数据,2020年二季度全市场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度为53.82%,较2019年末上升9.7个百分点。分类型来看,截至2020年二季度,股份制银行转化效果最为显着,净值化转型进度超过60%;城商行次之,净值化转型进度超过50%;国有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净值化转型进度尚不到50%。

  “在存量产品的处置上,银行应当提前与客户协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原因说明,处置方案的出台等,对于此前条款中尚未明确的内容,尽量按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给予安排。”苏筱芮说,采取“一刀切”方式,既损害了客户利益,又会对银行声誉造成潜在不良影响,还可能引发客户流失。

  黄大智提出,银行应当给予投资者多样化的选择,可以提供一些收益率均等风险水平不变的理财产品供投资者转移,同时在转换过程中一定要和用户协商,做一些个性化的方案,弥补投资者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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