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扭转这一现象,河北探索为乡镇街道定框架、明职责。据了解,河北省在2249个涉改乡街中统一设置“4办、1队、2中心”扁平化内设机构,并以省级文件制定印发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清单,明确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共90项职责事项。
在此基础上,河北通过改革全面清理规范基层考核评比及责任状。改革后,河北全省仅保留“一票否决”事项1项,签订责任状事项9项,切实减轻了乡镇街道干部们的负担。
“清单下发后,各县区不得再随意向乡镇街道摊派清单之外的职责。”河北省委一名参与改革工作的干部告诉记者,目前河北正在全面推行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县级部门确需委托或交由基层承担的行政事务,必须充分听取乡镇和街道意见,并经过县级党委、政府审核批准。
“改革释放了明确的信号,为乡镇街道干部减负松绑,让大家能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廊坊市香河县安头屯镇镇长邳建纪说。
职权下放
推动执法权下放至乡街,化解“看得见管不了”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