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省委职能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同时,适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一些领域的机构职能。
(一)对应中央和国家机关调整设置的党政机构和职能:
省委机构改革,主要是着眼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省委机构职能。在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组建省监察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改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在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方面,省委组织部归口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省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着眼转变政府职能,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组建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和重新组建省司法厅等省政府组成部门,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等省政府直属机构,进一步优化省审计厅职责,组建省林业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二)突出浙江特色、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和职能:
一是组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群众的普遍赞誉,已经成为浙江改革最亮的金字招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报告,“最多跑一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这次机构改革,对应中央改革任务要求,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并单独设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划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协调职责,对外加挂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牌子,目的就是为了加强省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突出改革强省工作导向,彰显把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和定力,强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力量,继续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积极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不断放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牵引作用。
二是组建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大数据、建设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的部署要求,组建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大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通过组建这一机构,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浙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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