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成员非法敛财,逐渐形成了成员较稳固、有稳定资金来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贾某某身为公安干警,明知李某黑社会组织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与李某结为“干亲家”,利用其公安干警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上的便利,在办案过程中,违背事实与法律、伪造证据,故意包庇有罪的李某黑社会组织成员,并积极参与李某拉拢司法工作人员寻求庇护的相关活动。期间,当李某的违法犯罪事实遭到查禁时,贾某某居然还主动出面说情。最终,贾某某被处以“双开”处分,并将其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事实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该案。
纵观各起“保护伞”案件,不难看出,大多数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人,都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两面人”,表面上与黑恶势力没什么联系,甚至自己平时从事的就是打击黑恶势力的工作,但背地里却蝇营狗苟。然而,像幸某强和贾某某这样,明目张胆地和黑恶势力搅和在一起,建立亲密联系的却并不多。从这个角度上看,这样的人可谓既愚蠢,又猖狂。环保局长也好,人民公安也罢,都该恪守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但他们却与之沆瀣一气,其结局只能说是自作自受。
(来源:中国青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