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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后房地产调控重点应转向供给侧
http://www.CRNTT.com   2020-09-09 08:11:02


 
  2020年上半年,经济增速受疫情的冲击严重,GDP同比增长-1.6%,其中一季度同比增长-6.8%,二季度同比增长3.2%。在这一背景下,即使不以房地产来刺激经济已经成为政策共识,部分城市房地产调控仍可能实质放松甚至鼓励购房。针对房地产投资投机的紧箍咒更难以落实。

  据2020年7月的纬房租金核心指数显示,核心城市租金环比上涨了1.01%。由于住房租金背后是投资与就业活动,这表明经济基本面从疫情冲击中得到实质性恢复,未来经济增长向好。作为租房市场的传统旺季,7月虽然只是季节性回升,但是考虑到疫情对经济影响的全面性和严重性,租金能出现季节性回升也能充分说明经济基本面的实质性向好态势。

  随着疫后经济基本面的向好,宏观经济对房地产市场退热或回落的承受能力也随之加大。房地产调控的空间增大,底气更足,“房住不炒”的方略能够得到更好地实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也可以得以加快探索。

  二是房地产市场有结构性过热的态势,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调控。2020年,虽然经济活动受到疫情的严重冲击,但是房价却未同步下跌。一线城市房价还出现结构性较快上涨,这与资金脱实入虚有一定关系。尽管金融政策支持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但是实体经济资金吸纳能力有限,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意愿强烈。

  从市场表现看,房地产市场有结构性过热的态势。一线城市中,除北京外,房价涨幅均扩大,深圳房价上涨对市场预期影响巨大;二线城市房价总体呈上涨态势,东莞、南通、宁波、无锡等二线城市房价涨速也相对较快;2020年核心城市住房租金持续下跌,7月才开始短暂回升,房价租金比总体仍呈扩大态势,房价上涨的基础并不牢固。

  另一方面,如果房价上涨快于收入上升,意味着居民基本生活成本提升,这还将挤压实际消费能力,不利于国内大循环的实现。

  2020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对经济的重大冲击,房地产调控难以有效实施。随着疫后经济的恢复,有必要有针对性地加大调控力度,抑制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过热,降低宏观经济风险,促进消费水平提升进而国内大循环的实现。

  房地产调控重点应适时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

  文章指出,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化解宏观经济风险,需要坚持“房住不炒”,抑制房地产泡沫扩张。以往,房地产调控的侧重点在于需求侧,着重于住房投资投机需求的抑制。这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泡沫发生的机制问题。受疫情冲击,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疫后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都可能出现结构性过热。房地产调控的重点应适时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着重从土地、金融和城市政府角度出发采取措施,建立抑制泡沫发生的长效机制。

  第一,通过健康度分类评价管理,夯实城市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虽然城市政府负有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已经十分明确,但在具体落实时仍较为困难。为进一步夯实城市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可以考虑把房地产市场健康度评价和分类管理,作为主体责任问责制的补充。在对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度做出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标签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的健康度等级,采取不同的土地、金融及税收政策。针对不同健康度城市采取不同的房地产相关政策,可以促使城市政府前瞻性地采取相关措施稳定住房市场。

  第二,结合集体土地入市改革,促进住房用地制度改革的推进。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已经为打破土地供应垄断、促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创造了一定的法律条件。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促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性住房等集体土地利用项目的落地,加快探索宅基地等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序流转途径,促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形成。

  进一步完善住房供给体系。划小地块出让,简化报建及办证手续。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个人或机构购地自建自住性住房,并给予一定的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发展代建市场。严格限定棚改范围,避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棚改范畴。

  第三,深化住房金融改革。当前住房按揭贷款过度集中于商业银行,对居民住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度较低。存在风险集中、商业银行业绩房地产市场依赖度高、平均利率偏高等现象。组建非盈利的政策性住房银行,支持居民家庭低成本提高住房水平,深化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降低商业性住房贷款杠杆。尝试以住房按揭贷款为基础发行REIT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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