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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倡行政措施阻校园播“独”
http://www.CRNTT.com   2018-08-16 10:58:53


  中评社北京8月16日电/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昨日批评,FCC邀请陈浩天演讲是政治上的挑衅,促请政府研究有否法例可援引以阻止有关活动,同时应从行政措施着手,防止有人在学校宣传“港独”。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陈浩天在FCC演讲后,香港的23条立法压力将更大,“港独”的生存空间更窄。

  梁美芬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形容,FCC邀请陈浩天演讲是政治上的挑衅,促请政府去信FCC,表达不希望对方再举办活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她又要求政府解释,是否有法例处理有机构邀请“港独”分子演讲,“如果法律上做唔到,就唔该你(政府)研究出嚟”,“冇法律就要研究23条”。

  梁美芬又说,教育局要在行政上制定政策,防止有人在学校宣传“港独”例如举办论坛时,“要睇(安排)系咪公道(有不同意见发表机会)”。至于出席同一节目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追问事件违反了哪条国际法及公法,梁美芬表示,言论自由幷非绝对,国际人权公约第19条保护言论及表达自由,但受到合理的限制,“宣传分裂主张,会危害国家安全,已经系例外情况。”

  强调言论自由幷非绝对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陈浩天在FCC演讲后,香港的23条立法压力将更大,“港独”的生存空间亦更窄。他相信,中央遏制“港独”手段还有很多,目前已留有一手。他又说,现时国家面对的内外形势恶化,令中央对“港独”加强戒心,希望遏制“港独”于萌芽状态。

  香港专业人士(北京)协会会长冯国佑表示,陈浩天提倡“港独”,鼓吹将香港从国家分裂出去,公然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治安,违反宪法和基本法,亦已超越言论自由范畴。FCC以言论自由作为挡箭牌,为“港独”搭台造势,实属强词夺理,完全令人无法接受。他又说,尽管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集会自由受香港基本法保障,但一定要依法才可享有这些自由。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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