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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2月18日电(记者 倪鸿祥)新冠疫情中断两岸交流,正在申请台湾居留证的陆配及其子女(泛称小明),因此无法在台居留满183天。经过当事人与家属的陈情,陆委会18日终于正面回应,表示属于不可抗力的特殊事变,实在不应该归责于当事人,强调支持放宽,正由移民署汇整研议,近日将公告实施。
邱垂正下午主持陆委会例行记者会表示,为了保障陆配及其子女申请居留及定居的相关权益,移民署已经召开跨部会的相关会议加以研商,希望能够弹性处理有关居留、定居的相关规定,陆委会已表达政策支持的立场。
邱垂正进一步说,目前移民署已汇整相关机关的意见,现正完备后续的行政作业,但移民署的上级主管机关是“内政部”,他们有部内核定的程序,不过移民署预计近期内会刊出政府公报或实施。
依现行“大陆地区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相关规定,依亲居留证效期为1年,效期届满前原申请依亲居留原因仍继续存在,得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2年6个月。
同办法规定,依亲居留满4年,且每年在台超过183天者,得申请长期居留,经许可长期居留连续满2年,且每年合法居留期间逾183日,得备妥相关文件申请定居。
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在2020年2月5日宣布暂缓大陆人士入境,直至去年7月15日,政府才开放2岁以下的陆配子女回台;8月12日进一步宣布6岁以下陆配子女回台;8月19日“教育部”宣布高中以下境外生,含在学的陆配子女可以入境回台。
对于蔡政府突然禁止在台生活的陆配子女回台,“监察院”2月9日公布调查报告,要求“行政院”应督导“卫福部”、陆委会、“内政部”、“教育部”检讨改进,避免助长“歧视效应”,进而促使台湾的人权保障更臻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