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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美国吹笛台湾起舞却乱踩自己脚背
http://www.CRNTT.com   2020-04-24 09:22:47


 
  “球”又被踢回到陆委会的手中,这又轮到陆委会“老鼠拉龟——不知如何下手”了。昨日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虽然说,陆委会认定张经义就职于大陆的党媒,已违反“两岸关系条例”并对其展开调查;但又不得不承认,由于该法定自二零零四年公告以来均未修正,外界也认为其定义不清,因而陆委会近期将会研议对该条例公告的陆方党政军组织进行修正。

  也就是说,陆委会经过“翻柜搜屉”,在大陆党政军机构名录例示中,都找不到“东方卫视”的名字。如今只好以修例的方式,将张经义“入罪”。这分明就是先射箭,后画靶”了。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与“上法优于下法”、“后法优于前法”一道,成为台湾地区的“三大立法原则”,是修读法学的学生的必修课。民进党当局是以反对当时的国民党政权“枉法独裁”起家,现在岂非是要重蹈当时的国民党政权的覆辙?

  何况,蔡政府此举,也有侵攻台湾人民的基本人权之一的劳动权的重大嫌疑。人权也是民进党的“神主牌”之一,著名的“美丽岛事件”就是在“国际人权日”发生,因而人权也写进了民进党的党纲,而且民进党为了达成“加入联合国”的目标,成立属于顶层架构的人权机构,并让“立法院”通过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将其“国内化。而劳动权就是两个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之一。因为民进党行政无能,劳动者的资薪还是二十年前的水平,而且“毕业即失业”,因而不少台湾居民到大陆就业,其中任教的大学,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无一不是由“教育部”或各所属部委主管,按照“开罚”张经义的逻辑,是否也要“开罚”?现在也有不少台湾媒体人在大陆的媒体工作,而大陆地区的法律规定,所有媒体都必须靠挂一个主管单位,因而即使是《炎黄春秋》此类全由个人集资创办的杂志,也必须靠挂一个党政单位。《财新》就是靠挂与其报道方向并不属于同一条车道的全国政协。按照民进党当局的逻辑,这些媒体人都必须乖乖地引颈以戮,“死得人多”了。这就难怪,台北市长柯文哲在赴台北市议会备询,被问及此问题时叹声回答说,“要说你有罪的时候,你就有罪。“不如就呼吁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人赶快逃回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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