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实行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回访前认真分析制定教育方案;回访中与单位领导交换意见、与本人交心谈心、听取了解干部群众意见评价,详细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共同分析犯错原因,引导其真心悔错改错;回访后全面进行效果评估,压实所在单位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阶段工作环环相扣,通过对受处分人员进行精准回访教育,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干部的责任,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
今年以来,该市已对107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一批受处分党员干部重燃干事热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