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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新闻 |
中评社北京12月16日电/据央视新闻报道,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等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孙小果案背后19把‘保护伞’全判了!”媒体报道的标题精炼、准确。
不过,除了这19名被刑事追究的,还有几个人也算孙小果的“保护伞”。12月14日,中纪委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对涉孙小果案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受处分者包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郑蜀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冯家聪,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虹(正厅级)。
其中,中纪委通报对赵仕杰在孙小果案中所起作用作了如下认定:“利用担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权,在孙小果案申诉再审过程中,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致使孙小果由死缓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一个案件“撂倒”这么多人,的确触目惊心。孙小果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有期徒刑20年,再到不断减刑提前出狱,这些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所起作用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缺少了其中哪一环,孙小果都不可能“逃出生天”并那么快出狱。
这些人恶有恶报令人欣慰,但案件经历不应有的波折、代价也是巨大的。探究“保护伞”形成过程,对于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具有重要价值。
“保护伞”是如何形成的?
“保护伞”形成,最关键的无非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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