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类似场景曾在全国多地上演。
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而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无法满足住房需求的时候,小产权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然而,围绕小产权房买卖、确权和征收等纠纷也时常发生。
2019年11月,深圳市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选用某小产权房的陈某某,请求非法占有该房屋的史某腾空房屋并进行侵权赔偿。审理后,因陈某某无证据证明其合法享有涉案房产的产权,且无证据证明其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法院最终裁定驳回陈某某的起诉。
实际上,在政策层面,有关部门一直维持对小产权房违法的界定。
从1999年到现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然而,小产权房并没有因为政策的高压而偃旗息鼓,各地小产权房的规模反而越来越大。
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介绍,小产权房久禁不绝,反映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某种不能自圆其说的扭曲状态。目前,一些城市的房价已经完全脱离了居民真实的购买力,导致人们对合法建筑望“房”兴叹。因此,价格远低于商品房的违法小产权房,也就成了一些低收入群体无奈的选择。
有业内人士称,虽然国务院住房建设管理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加快处理小产权住房问题。由于小产权房中有很大比例是乡、村政府组织开发的,因为有基层政府参与其中,处理起来也非常棘手。如果没有基层政府参与默许,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交易、转手等环节不会如此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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