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反规定购房,在后续房屋认筹登记和合同签约方面,是不具备资格的,相当于禁止其购房,而且保障房的租赁以及公积金的使用等都会面临管制,这属于管控比较严厉的措施。”严跃进表示,新举措能够发挥震慑作用,使各类购房资格造假的成本增大,有利于进一步遏制炒房行为。
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
《通知》明确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录“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所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认购环节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摇号控制范围购房人的认筹金,且认筹金必须冻结在购房人的本人账户内。未成功选房的,认筹金须在3个工作日内解冻。
“深圳楼市的征信时代开启了。”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认为,这次新政是楼市调控的加码,更是深圳构建全社会征信系统的重要尝试。“购房意向登记系统”是一项颇具覆盖价值的制度设计,它把所有购房者及其意愿和行为都锁定在系统内,经过法律的、技术的、行政的监控筛滤,任何违法违规的购房行为都很难通过。如果这个系统能够在住房交易过程中全面推广,那意味着深圳未来所有的楼市交易行为,都因这个系统制度的流程嵌入而得到进一步净化和规范,楼市交易将变得更加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