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件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既有涉及境外疫区肉制品、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和保健食品、“毒酿皮”“假烤鸭”、篡改生产日期的熟食、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也有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的药品领域案件,还有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有的在传统实体店面销售,有的组织销售团队大规模推销,有的则是通过网络广泛发售,危害很大。
上海韩某某、洪某某在减肥咖啡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并在网上大规模销售,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危害众多网络消费人群的身心健康。
吉林孙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在小作坊内套用不同包装生产保健食品,随意添加西药成分,销售数量达1400余箱,严重破坏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安徽李某某等人在黑作坊生产假“盐酸贝那普利片”“阿司匹林肠溶片”等假药后销往多地,生产、销售金额合计300余万元,直接危及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危害极大。
同时,这些案例还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把握、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对各地执法办案部门也有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
问题三:下一步,三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答:保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不减,狠抓案件查办,完善治理体系。
突出重点领域,聚焦“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等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大力惩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法犯罪,满足人民群众保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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