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和职工疗休养制度,拓宽居民消费渠道。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产业,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探索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离岛免税特色旅游休闲岛。
加强展贸平台建设,发展“月光经济”,打造一批品质夜市;提升一批乡村传统庙会,扩大农村消费。
治理平台构建工程
探索建立包括商品和服务消费在内的全口径消费统计体系,准确把握消费升级趋势。
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推动建立商业信用应用联盟。培育一批国家信用示范城市。
公共服务优化工程
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批发零售业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
2018年,浙江省政府将继续给予市、县(市、区)地方部分增值税当年增收额5%的财政奖励,支持包括批发零售业在内的实体经济振兴发展。2018—2022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的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
(来源:浙台微讯) |